寶妝成 作品

114.114:拆掉糊名別後悔就行(4更)

    這種做法也是一種博聞強記,有人欣賞,俞知府本人卻是極為討厭的。

    “若人人都像這樣竊走別人文章的論點詞句為己用,那以後的科考再也選舉不出真正的人才,選出來的只是一群無恥的竊賊!”

    俞知府提筆在這份試卷上打了個大叉。

    非但沒有將之選為府試第三場的頭名,反而直接罷黜了此卷——此考生自作聰明,惹了俞知府的厭惡,前兩場考的再好也無用,在第三場前功盡棄了!

    呈上此卷的閱卷官傻眼了。

    早知如此,不如低調將這份卷子取了,也好過讓俞知府判了個死刑。

    頭名沒爭到,反害了答卷的考生。

    沒辦法,科考就是這麼個制度,不論是哪一級的考試,都是少數服從多數,閱卷的是輔考官,選出自己認為上佳的試卷呈給主考官,由主考官定奪名次,主考官還有個一票否決權!

    此次府試,主考官就是俞知府,自是由他說了算。

    打了一個叉,俞知府手上就只剩下一張試卷了,他仔細看過,臉上的表情也看不出喜怒,只問幾個閱卷官:

    “可有其他試卷呈上?”

    “回大人,另有幾份試卷不錯,與您手上的那份策論相比,缺了老辣,顯得稚嫩。”

    哦,等你們拆掉糊名,別後悔就行。

    策論寫的老練的考生,並不一定是真老練,不面對面看著,誰知道選出來的頭名是什麼樣呢!

    俞知府順應閱卷官們的意見,提筆在這份試卷上畫了個大圈。

    這就是第三場的頭名了!

    這也基本上是府試的案首了。

    能闖到府試第三場的,經義掌握的不會太差,辭章也還能入眼,第一場是最重要的門檻,第三場卻是決斷。

    一府之尊,總不會每一份試卷挨著去檢查經義默寫可有錯漏,卻絕對會看第三場表現出眾的策論,第三場的頭名,才是從上千人中脫穎而出,入了府尊大人的眼!

    不知這幸運兒究竟是何人?

    府尊大人這一筆落下,不僅童生資格穩了,府案首也穩了,能批閱考卷的哪個不是科考出身,最次都有舉人功名,府案首對他們來說算不得什麼,但由他們親自挑出來,又是另一番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