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誰與歸 作品

第五百零一章 是他先動的手!

    “你成功的說服了我。”李賢在沉默了許久之後,終於阻斷了全面消滅明妓暗娼的計劃,他覺得有必要等一等。

    這不是李賢害怕困難。

    而是在現實中,他們沒有行之有效的方法,去解決這些娼妓身上的疾病。

    解救不太樂意被解救的她們,並且讓她們和被解救的畸零女戶住在一起,是對畸零女戶的傷害。

    潔身自好,是屈原的成語。

    屈原因為不肯跟楚國的貪官汙吏走到一起去,被人陷害流放,碰到了一個農夫,農夫問他為何變的如此的落魄。

    屈原說,這世道就像是氾濫的江水一樣的渾濁,而他的自己卻像是山泉一樣清澈見底,清澈見底的山泉,是不願意和渾濁的江水河流,這有錯嗎?

    晏子聽聞之後,就說潔身守道,不同世人陷乎邪。

    而後潔身自好這個典故,就被孟子的徒弟,萬章給整理到了《孟子·萬章上》之中,算成了儒家經典。

    潔身自好這四個字,知易行難,又有幾個出淤泥而不染?

    他暫時放棄了對南京城,甚至整個南衙,近乎於猖獗的娼妓現象的梳理。

    他不害怕困難,但是脆弱的畸零女戶,不能再承受更多的傷害了。

    徐承宗鬆了口氣,李賢因為有陛下的兜底,每次做事都比較激進。

    他笑著說道:“佛尚且不渡無緣、無信、無願之人,我們何必惹這等事呢?”

    李賢卻搖頭說道:“佛也不渡窮人。”

    一時間整個應天府巡撫衙門充滿了歡快的空氣,獨特的大明笑話,讓人忍俊不禁。

    這個笑話是有一定的時代背景,任何一個教派,他的第一要義都是勸人向善,佛門亦是如此,勸人作惡,那就是邪異。

    但是在大明,佛門本是勸人向善之地,結果慢慢變成了藏汙納垢之所。

    洪武六年高皇帝下令,凡是民家女子,年齡未到四十歲,不許當尼姑、女冠。

    洪武二十年高皇帝再下令,百姓若年齡在十五歲歲以上,不許入寺為僧。

    洪武二十四年高皇帝又下令,假若有人效法瑜珈教,自稱善友,假藉張真人的名頭,私造符錄,均治以重罪。

    洪武二十七年高皇帝再下嚴令,在僧道中,若有人私自擁有妻妾,允許眾人趕逐。若包庇容隱,一同治罪。僧人自稱白蓮、靈寶、火居、僧道不務祖風,妄為議論,也要治以重罪。

    永樂十年,太宗文皇帝下諭,如果僧道不守戒律,參與民間修齋誦經,並計較報酬厚薄,或修持沒有誠心,飲酒食肉,遊蕩荒淫,乃至妄稱道人,男女雜處無別,敗壞門風,將殺無赦。(明太宗實錄128卷)

    這種禁令之下,在明初的那五十多年的時間裡,僧侶極少。

    能招致太祖高皇帝、太宗文皇帝如此嚴苛對待,可見風氣之糜爛。

    皇帝,始終處於整個大明的最頂層,如臨九霄,看不清世間的細節,這是必然的,所以能鬧到讓大明的太祖太宗皇帝三令五申,可見其風氣之劣。

    要知道朱棣手下的頭號文臣,黑衣宰相姚廣孝,可是個大和尚。

    南衙就有一首流行的民謠唱的就是和尚:「爐中燒上馬牙香,門外懸著白紙榜,堂前列起銅佛像。鼓鈸兒一片響,直吃得拄肚撐腸。才拜了梁王懺,又收拾轉五方,沒來由窮日忙。」

    這是貪財。

    在松江府有一個康員外最近在告狀,這位康員外告的是一個淫僧,康員外年過四十無子,納了一方小妾,生了個兒子,眉眼一點都不像。

    這康員外察覺到了不對勁,他這小妾,天天到一個廟裡去求子,生了孩子還去還願,康員外便帶著人去抓,抓到了這小妾和淫僧玩的正歡。

    這小妾一供述,這康員外的原配,居然也是淫妬。

    松江府的蔣通判,以嚴刑斃淫僧,報到了京師,大理寺卿核准,呈給陛下,陛下硃批淫僧死罪。

    南衙緹騎查補三次,找到了不少的受害者。

    「上海吏員康姓者,妻妾皆為淫妬。後事覺,蔣通判以嚴刑斃之。市曹時有“削髮復犯紀,出家又帶枷”之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