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陪審員孫達雱 作品

第 1 節 方洋洋案:被婆家虐待致死背後的人性之惡




    減少了對犯罪的恐懼感,罪惡感、罪責感,從而有恃無恐,膽大妄為,從事嚴重的犯罪活動。



    這種心理在張家人身上也十分典型,且看他們受審時互相矛盾的口供:張家父親張吉林聲稱,他老婆劉蘭英打方洋洋打得最多,但劉蘭英則聲稱張吉林打的次數最多,喝完酒就發洩打洋洋。



    這些彼此矛盾的供述,恰恰反映了他們在犯罪時的僥倖心理:看,其他人也在做同樣的事情,那麼我的責任就相應減少甚至沒有了。



    通過上面詳細給大家介紹相乘效應的影響因素,我們可以發現,張家人這個案件,幾乎是對相乘效應的完美註解。



    就這樣,在典型的相乘效應的作用下,張家人最終犯下了無可挽回的錯,虐殺了一條活生生的人命。



    這是讓人毛骨悚然的事實:那些看似無害的有反社會傾向的人,都有可能在彼此的相乘效應下,犯下滔天罪孽。



    沉默的村民:他們真的是冷血嗎?



    方洋洋死了,張莊村人議論紛紛,「肯定不是好死的(正常死亡)。」他們對方洋洋的遭遇,並不是一無所知。



    有村民辯解說,可能是張家人覺得娶了個智力低下的兒媳婦丟人,所以經常把方洋洋藏起來不讓她出來見人。



    還記得前文我們說過嗎,有村民圍觀了張丙在方洋洋家門前毆打方洋洋的全過程,但並沒有上前阻止,他的理由是,這是人家的家務事,自己不方便插手。



    這句話幾乎代表了所有參與圍觀的張莊村、方莊村村民的心態,他們不一定是因為冷血,這背後其實也有複雜的社會心理原理。



    其一是「旁觀者效應」,其二還是「責任擴散理論」。



    在這兩種心理效應下,可以說,任何一個人處於當時的情境,都有可能不會伸出援手!這絲毫不誇張。



    先來說說旁觀者效應。



    這個理論假設,恰恰由於觀看事件的目擊者太多而降低了個體提供幫助的意願。這個理論的提出,源於上世紀六十年代發生在美國紐約的一起影響深遠的刑事案件。



    一個年輕的姑娘在自己的公寓樓下被人捅死,暴行持續了足足 35 分鐘,一共有 38 人目睹了這一襲擊,但沒有人伸出援手,甚至最終,只有 1 個人報警。



    一對夫妻甚至把椅子移到窗前,就為了清晰觀看這一暴行。他們事後辯解說,他們以為已經有人報了警。



    這些人真的是因為冷血嗎?並不是。



    心理學家假設,一個事件的旁觀者越多,人們心裡的某種想法就會越強烈,即「有人會去幫助 TA 的,我就不必去了。」請您捫心自問一下,遇到類似的情景,您是否也會有同樣的心理?



    回到方洋洋案,整個方莊村、張莊村的村民,並不是對方洋洋的遭遇一無所知。但最終沒有任何一個人站出來阻止,這恰恰是圍觀者效應在起作用。



    這麼多人看到了,總會有人去管一管的吧?再不濟,還有方洋洋的家人啊!哪裡輪得到外人來管呢?



    就這樣,他們心安理得地繼續過自己的日子,關起門來,對其他人的悲喜不再過問,這不是冷血,這只是圍觀者效應的餘波。



    基於「旁觀者效應」,心理學家進一步提出了突發事件中的「責任擴散理論」,這一理論聲稱,隨著突發事件參與人數的增加,個人在突發事件中採取行動的責任就減少了,甚至不僅僅是提供幫助的責任擴散了,就連不提供幫助而受到的良心責備和內疚也擴散了。



    心理學家表示,如果在突發事件中只有你一個人在場,那麼你不提供幫助所要承擔的後果,要比有人其他人在場時大得多。



    回到方洋洋案,在無人拯救方洋洋這件事情上,「責任擴散理論」同樣在發揮威力。



    有一個在張莊村和方莊村收糧食的村民老杜,曾經在方洋洋死亡前的一個多月,多次接到過方洋洋的電話,當時方洋洋讓老杜幫忙聯繫方家叔父,給自己買個手機送過來。



    老杜問,你不是有手機嗎?方洋洋回覆說,這個是她對象的。最後她在電話裡說,「伯伯,我要掛了我對象來了。」



    方洋洋最後一次打來電話,是在半夜,當時老杜被鈴聲吵醒,有點生氣便沒有接,後來才發現是方洋洋,這通來電距離方洋洋死亡,不到半個月的時間。



    不同於其他村民,老杜至今對方洋洋的死充滿內疚,他說,因為收糧食的需要,他在各村的牆上都留下了自己電話,也許洋洋經常在外面轉,無意中背下了他的號碼,在最後關頭給他打來電話。「會不會男方對她不好,人身受到限制了,萬一是個求救電話呢……唉」。



    老杜之所以這麼介懷,是因為方洋洋最後的求救不是發給所有人,恰恰好就是發給他一個人的,只有他一個人收到了信息,意味著他需要為這次求救承擔全部的責任,儘管老杜曾經把洋洋的電話內容告知過洋洋叔父,但沒能幫到洋洋的愧疚,註定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讓老杜無法忘懷。



    心理學家曾經基於「責任擴散理論」給所有人發出忠告:當你發現你處於緊急事件之中,而圍觀者不止一個人,那麼你發出求救的時候,你求助的對象越明確越好,否則很有可能由於圍觀者效應和責任擴散理論,導致最後所有圍觀者都以為別人會報警或者提供幫助,最終沒有人伸出援手。



    切實可行的操作是,你一定要向具體的人發出求救,比如,指定現場有明確特徵的一個人,讓他幫你撥打急救或是報警電話,這比漫無目的地朝所有人呼喊「求求你們打報警電話」,要有效得多的多。



    方洋洋案對於所有圍觀者的警示意義,也許在於:危急時刻,千萬不要以為已經有人提供了幫助或者一定會有人提供幫助,我們應該永遠像只有自己一個人在場時一樣去行動。



    尾聲



    方洋洋去世當天,其表哥就選擇了報警。



    2019 年 2 月 1 日,張吉林、劉蘭英、張丙因涉嫌虐待,被禹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 年 3 月 8 日被執行逮捕。



    2019 年 11 月,禹城市法院不公開審理了本案。



    2020 年 1 月,禹城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張吉林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劉蘭英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張丙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三名被告人均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喪葬費 37562 元、誤工費 3000 元、交通費 2000 元,合計 42562 元。



    這一判決結果掀起軒然大波:打死一個人,居然只需要服刑 3 年!



    隨後,方家就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2020 年 2 月 19 日,德州市中院認為,本案未涉及國家秘密或個人隱私,三原審被告人均系成年人,依法應當公開開庭審理。



    原審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且未依法保障上訴人楊蘭也就是方洋洋母親的法定訴訟權利,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



    最終裁定撤銷原判決,將該案發回重審。



    目前,該案的重審結果,仍未出爐。



    所有心懷正義的人和方洋洋的在天之靈,仍在等待法律給生命一個公平的交代。一秒記住本站地址:[呦呦看書] https://www.youyoukanshu.com/book/129736.html最快更新!搜索呦呦看書,更多好看小說無彈窗廣告免費閱讀。全網更新最快,添加收藏,以免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