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無風 作品

第1399章 日新樓主

    高務實的自號似乎有些難產,京中熱議了好幾日,也未曾見昭回靖恭坊有何回應。這讓吃瓜群眾們有些失望,也不知道高司徒到底是在打什麼主意。

    然而再過了兩日,尚書高府忽然傳出了另一個消息:宅府擴建。

    據說成國公將原屬於他的尚書高府以北的兩處宅子賣給了高司徒,高司徒一合計,乾脆把這兩處宅邸和高府圈在一塊兒並重新修建一番。

    隨同這一消息一併外傳了另一件事:高司徒打算在這座新府邸中建一座中西合璧的新樓,為此他甚至特意去宮裡見了皇上,向皇上稟明該樓的建築風格大異於國朝制式,請皇上特許通融。

    高司徒怎麼和皇上說的沒人知道,但皇上的確很快下達了一道聖旨,特許高務實府邸“試驗建築新法”,該處建築“除龍形、歇山、獸數等制仍禁”之外,“不受成法所拘”,以示“朕寬和求新之意”。

    不過可能是為了避免民間混亂,皇帝最後還是加了一句:“法以此宅為限,官員士民等仍依成制,不得擅更”。

    修個房子還要皇帝特別批准?沒錯,像高務實這樣修房子,沒有皇帝批准還真不行。中國至辛亥革命以前,一直都有著非常嚴格的等級制度,如果逾矩了,無論你是一不小心還是蓄意如此,那都是要受到朝廷處罰的,輕則杖責罰款,重則人頭落地。

    要知道在古代不僅人與人之間有等級,就連建築也要按照其所有者的身份和地位建造。後世將這種制度稱為“中國古代建築等級制度”。這玩意兒最晚出現在周朝,一直延續到了韃清末期,大概可以把辛亥革命看做結束日期,前前後後共存在了兩千多年,是古代最重要的制度之一。

    而有明一朝的建築樣式,上承宋代營造法式的傳統而無顯著變化,但建築設計規劃以規模宏大、氣象雄偉為主要特點。明初的建築風格,與宋代、元代相近,古樸雄渾,中期的建築風格偏向嚴謹,而到了嘉靖末年以後,建築風格則趨向繁瑣——當然也可以說是越來越精緻。

    明式建築在第宅等級制度方面一直都有嚴格的規定。比如一二品官員之家,廳堂五間九架,下至九品官廳堂三間七架;而庶民廬舍不逾三間五架,禁用斗栱、彩色。

    洪武二十六年又加了些具體定製:比如六至九品官廳堂三間七架,正門一間三架;庶民正廳不得超過三間五架。到了洪武三十年又重申:房屋可以多至一、二十所,但間、架不容增加。正統十二年時總算稍作變通,表示架數可以加多,但間數仍不能改變。

    所以有明一朝的住宅等級制度主要是限制間數和架數,至於建築層數,則可因地制宜。嘉隆以後至如今萬曆十五年上下,大明的住宅很能表現後世所謂明代建築的特點,那就是典雅穩重,做工講究,裝修精美,雕刻和彩畫細膩而雅淨。

    其實“建築”在此時可以分為四大類建築,分別為都城建築、宮殿建築、住宅建築、宗教建築。高務實此番重建府邸,當然屬於住宅建築。

    住宅在古代不僅是居住場所,而且還被視為宅主身份的標誌。唐、宋時期朝廷對官員及庶民的住宅形制已有一定的限制,但還比較粗略寬鬆,例如宋代規定六品以下的官員不能在宅前造烏頭門,庶民屋舍只許進深五架,門屋只許一間,不許用飛簷、重拱、四鋪作、藻井和五彩裝飾等。

    可以看出,這時的重點在於區劃官員和庶民之間的身份差別。到了明代初期,對住宅的等級劃分就更加嚴格了,比如官員造宅不許用歇山及重簷屋頂,不許用重拱及藻井等——根據朱翊鈞的這道聖旨,高務實的新府邸沒有重簷、重拱和藻井限制,但依舊不能使用歇山頂(注:明代只有皇室和一定級別的宗室可以使用歇山頂)。

    這些限制在宋代原是針對庶民的,如今已針對品官了,這就意味著除皇家成員外,不論你官位多高,住宅不能用歇山頂,只能用“兩廈”(懸山、硬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