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無風 作品

大明元輔第1169章 把汝裁為三截

    彈劾潘晟之事乃是高務實一錘定音決斷下來的,那麼由誰去彈劾,當然也要由他來安排。

    這種彈劾閣臣的事,高務實本人肯定是不會出面的,最起碼不會一開始就親自出面,這是基本規則。

    就好比下象棋,沒聽說起手就動將、帥的。

    坐鎮中軍,策動全局,這才是“將帥”的本職工作,至於衝殺馳騁,自然有手底下的兵卒乃至於車馬炮去做。

    彈劾這種事,首先安排誰去做呢?當然是監察官員,也就是科道官。

    有明一代監察官員的權力甚大,所彈劾的對象亦甚廣,不囿於其品級和地位。舉凡皇親國戚、勳舊百僚,乃至基層皂吏、青衿士林,甚至同署官員,監察官員一律可以彈劾。

    縱觀大明兩百年,彈劾事件生成的背景和契機也名目繁多,且具有明顯的時代性特點。既有在重大政治事件背景下的彈劾,也有在某些特定製度背景下的彈劾,還有對官員個人作風行為之劾。

    從《明實錄》的記載來看,大明朝彈劾案發生最多、最密集的時代乃是隆慶朝——你沒看錯,正是老好人、小蜜蜂的隆慶時期。

    隆慶時期,平均每年有12.5件彈劾案被記錄進了《實錄》,乃是大明朝建國以來的頂峰;其次是宣德年間,平均每年發生11.3件彈劾案;再次是景泰年間,平均每年記錄下10.375件彈劾案。

    “人氣聖君”崇禎帝的記錄不高不低,平均每年7件。

    有著“大禮議”的嘉靖朝,被記錄進《世宗實錄》的彈劾案反而只有每年4.67件。這一點,乍看頗為詭異,其實不然。

    首先“嘉靖”時期很長,高達45年之久,而大禮議是嘉靖前期的事,後期由於嘉靖帝的權謀手腕,雖然鬥爭激烈,但朝局本身還是比較平穩的。尤其是嚴嵩當政時期大權獨攬,一般人當然也就不敢胡亂彈劾了。

    反過來這就可以解釋隆慶朝的彈劾案為何格外多:隆慶頭一年,徐階與高拱鬥法,雙方從“小兵”一路彈劾到“主帥”,就已經創造了記錄;後來高拱回朝,幫隆慶收拾亂局,少不得也要彈劾幾個不配合工作的。

    偏偏隆慶皇帝本人又英年早逝,這樣一來,彈劾案當然就顯得很密集了。

    實際上,原歷史中彈劾案被記錄進《實錄》最多的數據是萬曆創下的,在他48年的統治生涯中,《神宗實錄》裡一共被記錄進240次彈劾案;其次就是萬曆的爺爺嘉靖帝,一共記錄了210次;再次則是正統年間,也有182次之多。

    神奇的是朱元璋的洪武年間,在他31年的統治生涯裡,只出現了63次彈劾,平均每年約等於兩件。

    統計這玩意並不是閒著沒事做,而是從這裡面可以看出明代官員履行劾奏行為的情況具有鮮明的階段性特徵。

    明初諸帝在位期間,政治形勢整體平穩,政治鬥爭不甚激烈,彈劾行為大體在一種較為平穩有序的制度框架內運作。

    宣德後彈劾次數逐漸增多,並在正統間達到最高峰,這是因為英宗時期宦官佞幸大肆干預朝政密切相關。

    到了弘治朝,再度出現回落跡象,這應是弘治中興、政治氣象有所改良的結果。

    此後直到明末,總體來看,可以說彈劾行為愈發氾濫,始終處於居高不下的境遇,由此亦可見明代後期政治鬥爭之慘烈。

    明初、明中都已經是過去式,高務實雖然編過《大明會典》,對此心知肚明,但卻不甚關心,他真正關心的還是當前。

    或者說,是嘉靖之後的朝局走向。

    以原歷史中而言,嘉靖之後的大明朝就算是走向了後期階段。在此期間,政治事件可謂此起彼伏,直到明末亦不顯頹勢。伴隨著這些重大的政治事件,彈劾在其中更是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幾乎與每次政治事件相始終。

    除各種重大政治事件之外,在某些特定製度的運行過程中,如科舉考試,以及對官員進行任免、考核、廷推,乃至官員致仕、奪情之時等,也可覓得彈劾之蹤影。

    在這些制度運作當中,伴隨著官員的升降遷擢,政治利益的天平出現傾斜,勢必也會產生爭鬥,彈劾便在這種情況下孕育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