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7章:顏政體系

    (大改了一下)

    馬六甲市的漢人商賈,作為新朝順民,對雅政的接受能力極強。

    不用考慮多久,他們就在馬六甲市的幹部協助下,完成組建馬六甲貿易公司的計劃書。

    這類公司同西日本公司有些類似,他們不能在東秦本土上市,卻能在馬六甲進行股票的交易和增發。

    在信息不暢的時代,這種二元制的公司政策,乃是十八世紀中葉才興起,好處就是可以吸納當地的資本。

    東秦的三大公司,自然能跑到馬六甲對這家公司進行注資。

    馬六甲市也能從證券市場的運作中,收到相關的稅款。

    只要這家公司成立,也就意味著馬六甲的商貿將更加的可控,地方資本也將成為東秦資本的附庸。

    顏政本身並不懂這麼多,許多操作都是根據種子島上的證券交易所得來。

    西日本公司運營起來後,提供了大量的實踐實例,對相關政策的調整,提供不少依據。

    東秦還沒有金融系這個概念,數學系眼下就兼職數據統算,相當於用數學方法,在試著研究經濟規律。

    半個月後,一面人為建起的圍牆,在馬六甲市完工,這面圍牆不高也不厚,就薄薄的一層紅磚。

    只是從他矗立之日起,就將這片土地分為兩個世界,城外的人,甚至都沒有編戶齊民的資格。

    他們在漢人區,若是找不到漢人擔保身份,那麼被抓到,就將直接成為奴隸。

    一座簡易的炮臺,也初見雛形,黑森森的炮口,冷酷的對著整片水域。

    在燈塔上,華夏軍的士兵,正拿著望遠鏡,在死死的注視著海面。

    馬六甲市政府在炮臺有一定威懾力後,立馬頒佈《南洋管控法》、《平等貿易宣言》。

    南洋管控法主要內容為:

    南洋為東秦專屬海域,東秦享受一切航行貿易主權。

    以滿剌加為分界線,東西邊的船隻不準越界,任何貿易都只允許在馬六甲市進行。

    東秦的船隻,除卻海軍艦隊外,只有具備相關資格的船隻,才有權自由通行。

    其餘非東秦籍的船隻,要在馬六甲進行貿易,必須到馬六甲市政府報備,取得相關編號和資格證書。

    任何非法越界的船隻,一律擊沉……

    簡而言之,這份條款就是表明,東邊來的船,不準越過滿剌加海峽去西邊做生意,西邊來的船,不準越過這裡去東邊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