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6章:乙等國籍

    翌日,馬六甲市宣佈成立,四十八條政策條款隨之頒佈。

    在經過一場教亂後,新設的馬六甲城,人口已經銳減到五萬餘人。

    就連收屍都收了好幾天,真難想象在這樣一個還算繁華的地方,兩撥人居然會為了各自的“神”而如此英勇無畏。

    他們彷彿將一切的仇恨和不滿,都撒在了異教徒上,直到華夏軍進入城中平亂,他們才從血拼中回過神來。

    在華夏軍收攏戰利品的這些天,印度商人、阿拉伯商賈、緬甸商人和漢人商人,都在嘗試著打探消息,都渴望同華夏國的官員接觸。

    結果乾部一直沒有露面,對外一直沒有任何政策性的表態。

    這讓這些商賈非常的焦慮,他們一邊聯絡討好胡碇等漢人商賈,一邊又在考慮要不要退一步。

    直到這四十八條款頒佈後,這些人才集體鬆了口氣,然後又陷入深深的鬱悶中。

    鬆一口氣是因為,其他繁雜的稅都被取締,商稅也被降低,並且新設的市政府承認登記的私有財產,還承諾會盡早恢復商貿。

    這些條款都表明,東秦人來到滿剌加,將會讓這個地方更加的繁華,讓他們這些商賈可以享受更多的利益。

    鬱悶的是,他們感受到深深的不平等,這些條款被頒佈後,漢人將住在漢人區。

    他們這些商賈都無法住在裡頭,在東秦的法律上,他們這些商賈,甚至比不上一個漢人平民。

    各項權力保障上,漢人也明顯高人一等,他們所要繳納的賦稅還更低!

    尤其是婚姻條款,更是讓這些商賈無語,他們都只配擁有一個妻子,假如已經娶了多個妻子,就必須給政府繳納一筆錢。還有孩子,他們生多了孩子,同樣需要繳更多的稅。

    這是赤裸裸的歧視條款,字裡行間無不再說,漢民在這片土地上,生來就比其他人要高人一等,這是法律賦予他們的權力。

    商人們不在乎其他條款,唯獨在乎繳稅這個條款,他們要比漢民多交差不多五個點的稅,加上漢民又有各類專營的特權,就使得他們這些商賈,將在競爭中,處於下風。

    不過他們鬱悶沒多久,注意力就被歸化條款給吸引,按照歸化條款,只要他們投資建設城市,就能獲得榮譽市民的頭銜。

    取得這個頭銜的三年內,只要繼續熱衷公益事業,自己、或者名下直系子女又表現良好,學會漢話、能通過漢話水平考試,願意擁抱華夏文明,那麼就可以更進一步,取得乙等國籍的身份,有了這個身份,就相當於當事人擁有同漢民一樣的賦稅標準。

    繼續保持這個頭銜,若是為華夏國做出重大貢獻,那麼就能正式入籍,成為真正的漢民!

    對於這些條款,這群商賈只看到賦稅標準這一條,他們稍微計較一下,就能知道乙等國籍的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