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越嶽 作品

第312章:我可不想成為明代校長

    “這議桉的意思,是不是今後黥人,要為我們大明商賈做主?”

    “好像是,這上邊還說,會開放一系列的港口,只要我們幫著做大市場,東秦會允許我們跟著一起去賺錢!”

    “還承認和保證我們的財產私有,也就是說我們賺的錢,我們自個用,無論幹什麼,東秦人不干涉?”

    “保證航線和貿易的安全,難不成東秦人,還會幫著我們去跟廣東商賈和海盜打交道?”

    “東秦人能有這麼好?”

    ……

    一時之間,請願的商賈紛紛鼎沸,他們一邊驚訝,一邊又在心裡暗暗擔憂。

    這其中,又以中小商賈最為震撼,他們知道朝廷是個什麼貨色,不是掠於民,就是掠於商。

    橫豎他們生意做的再怎麼好,也抵不過那些縉紳商賈,更敵不過那些官吏的刀筆。

    所以這些毫無根基的商賈,心思最先湧動起來,他們一個個都在考慮,要不要接受這東秦的提議。

    接受後,那就相當於受了東秦恩惠,必須得在謀利的同時,幫著東秦把一些事辦了。

    對於他們來說,這反而可能是好事,畢竟東秦人成了他們的後臺,而東秦又最是公正不過。

    宋阿福同樣在急劇思考著,宋家作為縉紳,自然考量要更深一層,他隱隱看出,這是東秦的一次收編。

    同意了這些條款,得到好處的同時,也就難免要受東秦的支使,這種支使會到何程度,這是所有商賈都關心的一件事。

    不過從告示中的說明來看,東秦不會過多幹涉正常的商業行為,只是會定期會下發相關的通告。

    這就說明,不是把身家都交給東秦人來指揮。

    所有人都思索一會後,便是開始交流各自的看法。

    這時,海關所又將幾張告示拿了出來。

    原來這是新增的《外商法》條例,這說明在律法上,東秦已經默認議桉生效。

    而且也更加詳細的介紹了相關情況,包括責任和義務的劃分,包括外商權利的闡述。

    看完後,中小商賈們躍躍欲試,對於他們而言,這無疑是一個最好的機會,只要有了東秦人的站臺,那麼許多無法去的地方,都將為他們打開大門。

    宋阿福看了一會,覺得此事得趕緊稟告老爺,於是立馬拿出記事本,開始抄寫這些告示。

    旁邊的施家管事,也在做著同樣的事,茲事體大,他們這些管事的,必須保證家主第一時間做出判斷。

    王廣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