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鴿牌巧克力 作品

691 拿著一枚硬幣的男孩(上)

    羅彬瀚第一次見到南明光已經是快二十年前的事。在他父母離婚以前,或者說,在他父親發跡以前,他就已經模糊地知道南明光擔當的是什麼角色。他非常不喜歡這樣比喻,但是如果一定要這麼做,一定要從他身邊找個參考的例子,所有人都會說南明光和他父親就像他和周雨一樣要好。

    那絕不是說南明光和周雨是同一類人。事實正好相反,  南明光精於世故而又天性狡猾。他毒辣的眼光能讓人內心驚惶,可是如果他願意,轉眼間也能令人感到如沐春風。有時羅彬瀚會想,這樣的人用在經商及人事工作上真是種浪費,南明光要是去殺人放火,那他對所有搞刑偵工作和寫犯罪紀實的人將是個多大的挑戰。但話又說回來,南明光一點也不瘋狂,而真正頭腦好用的人實在犯不著把自己惹進官司裡。法律尺度內就有足夠的空間供他們發揮了。在他們這個地方,犯下謀殺罪行的人往往沒有藝術塑造裡那麼聰明。

    南明光微笑著說:“你太久沒有給家裡回消息,  你爸還以為你被人害了。”

    真是奇妙,同一個時刻裡他們都在想著關於犯罪的事。羅彬瀚聳聳肩:“如果是那樣,你們很快就會收到消息了。誰會綁了我卻不發勒索信呢?”

    “那,”南明光細慢地說,“也不一定。”

    羅彬瀚佯裝沒有聽懂。他看見南明光從衣袋裡掏煙,便殷勤地為他點火。南明光也遞了一根給他。

    “喝點什麼?”他對南明光提議,“就當是接風?”

    “白天玩得不盡興?”南明光說。他在煙霧裡眯著眼睛,聲音變得非常隨和。

    羅彬瀚拿起自己的杯子起身。他把原來剩下的可樂全倒進水池,然後挑了支口感溫和的紅酒。當然了,稍後他是會付錢,如今這倒是不成問題了。

    他順道抄走了兩隻酒杯與木塞開瓶器,自然得好似在自家廚房,以至於牆角的紅髮難以置信地瞪著他。羅彬瀚施施然回到原位,給今夜這位不速之客倒上一杯歡迎酒。

    南明光環顧了一圈店鋪。他的臉上沒有什麼表示,但羅彬瀚知道他正在評估這家店的主人。最終他用一種看待胡鬧晚輩的口吻說:“朋友開的?”

    羅彬瀚朝他敬了一杯,  心想自己大約是今天剛被找到的。在白天也許已經有人盯梢,等他從周雨家出來以後就肯定受到了跟蹤。他一點都沒發覺有人跟著自己,這也怨不得誰,因為無論多麼麻煩,南明光都很少有辦不成的事。當然了,他本人的作為完全是合法的,只是他知道如何找對解決問題的人才。

    “是哪兒的問題?”他好奇地請教道,“我以為沒人會一直盯著我的住處。畢竟,已經兩年多了。”

    “兩年不算什麼。”南明光說,“多一個攝像頭的事而已。”

    “在哪兒?我屋裡?”

    “你對面的住戶一直就裝著。”

    他不再繼續說下去,故意留給羅彬瀚許多想象的空間。羅彬瀚確實忍不住去尋思。他此前考慮過小區裡有等著他的人,可是並沒怎麼嚴肅地對待。他畢竟住在一個價值不菲的好地段,為了監視他那人去樓空的故居而買下一間特定樓層的公寓未免反應過度。或許南明光並沒有這麼做,他不應當像其他利益關係人,有著極為務實的動機需要隨時把握合夥人兒子的動向。可是他可以採取些更具個人特色的行動,比如去拜訪幾個容易被打動的住戶,向他們講一個關於失蹤的兒子的故事。適當的報酬與鄰里間的道德義務,而為此需要做的只是留意留意那間空房是否會在某天亮起燈火——連這點活兒都不是必要的。只要讓好心人同意在陽臺底下裝個低分辨率的攝像頭就成了。

    這聽起來怪匪夷所思的,可是如果是南明光來做,他就一定能幹成。這整個集團企業裡的人事頭腦,他父親最可靠、最神通廣大的合夥人。要是他們再年輕三十歲,人們就會開玩笑說南明光是他父親的“僚機”。他們對外的意見總是一致的,兩張截然不同的面孔卻在使用同一張嘴。倘若羅彬瀚看到一張文件上籤了南明光的名字,他會知道這就是他父親的意思。

    “另外,”南明光說,“你的名下多了張電話卡。是你自己辦的?”

    羅彬瀚頓時明白了這是怎麼一回事。

    “我本來想給朋友行個方便。”他佯裝懊悔地說,“可是……我還以為沒人會查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