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瑟 作品

第四百一十七章 母女合謀

    徐紅傻眼。

    兩個孩子,一個失蹤,一個認了別人做娘,姜杏怎麼能認賊做娘呢!她也是她從小養到大的小福星啊。

    雖說她在家裡沒有姜超的地位重,但也比別人家的孩子好過太多!

    還有姜為民留下的財產。

    她跟姜為民同甘共苦這麼多年,卻被一個才結婚沒多久的女人搜刮去,她哪兒來的那麼大臉!那麼多錢她拿著不燙手嗎?

    徐紅知道自個兒這輩子恐怕是很難再結婚了。所以當然就要儘可能存錢。

    “魏大嬸,你說的姓曹的小賤人住哪兒?或者你告訴我她開的店在哪兒也行!”

    得知了服裝店的地址,徐紅雄赳赳氣昂昂的坐著公交車便殺去縣上。

    蘭花服裝店中,曹小蘭正坐在櫃檯後算上個月的賬。

    店裡,招來的兩個導購小妹正帶著顧客看衣服,沒多久,長頭髮的導購小妹便說動一對姐妹各自買了身衣服,結賬走了。

    “娘、娘!我回來了!”

    服裝店門口停下個三輪車,從三輪車上跳下來個人。

    這人頭髮偏黃,梳著兩個大辮子,一邊喊著娘,一邊把從三輪車上拿下來的大袋子往店裡搬。

    剛剛閒下來的長頭髮導購趕緊去幫忙。

    這個人便是姜杏。

    姜為民死後,姜杏就跟著曹小蘭經營服裝店,

    曹小蘭眼光好,店裡的衣服賣的挺不錯,姜杏跟在她身邊一點點的學。

    要說曹小蘭對她有多好,也沒有,畢竟還有個姜學,那是她親兒子,對待親兒子總是比她這個不是親的好的多。

    但她也沒有對姜杏非打即罵,而且還給他吃飽飯、穿新衣服,家裡最不缺的就是衣服。

    姜杏是穿越的人,死前才十二三歲。作為一個乞兒,她最大的願望就是能吃飽飯,不用忍飢受凍。

    小時候耍那些小心眼,也是為了能多得到些好處。

    在認清這輩子姜超根本就是個廢物,而曹小蘭卻有可能讓她過上穩定的生活後,姜杏就開始討好曹小蘭。

    殷勤的幹活、做飯洗碗、幫店裡的忙,只是時間久了,眼看著別人的生活越來越好,她的卻沒有半點起色,又開始動別的念頭。

    在曹小蘭的薰陶下,她選衣服也有些品味,雖然還是不如這個後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