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燈 作品

第四百十一章 公會

    ()        “話說回來,為什麼我們不招聘一個專職的公會會長?哪有俱樂部經理自己擔任會長的?”

    關於龔大奇的討論,最終使得杜瀟瀟突然意識到一個問題,那就是為什麼她身為老闆,還要兼職公會會長。

    因為陸哲曾經對她講過,以她的遊戲經歷以及天賦水平,的確有望通過職業考核,但也僅此而已,想要獲得多高的成就,基本是不可能的。

    至少遠遠不如工作室的其他幾人。

    當然,為了安全起見,陸哲說這話的時候很有藝術性,把原因著重放在了杜瀟瀟遊戲時間太長,很多習慣已經無法改變,錯過了可塑時間。

    杜瀟瀟雖說有些沮喪,但最終還是接受了,好在她的理想只是成立俱樂部,至於自己是不是要成為頂尖高手,並不如何在乎。

    因此,杜大老闆如今很自覺的把自己定位在俱樂部經理一職上面。

    “難道不是因為沒錢嗎?”陸哲道。

    “呃……”

    “如果有錢,最好是花錢僱傭一個團隊幫著來運作公會。”

    把公會業務分包給專業的第三方,這種做法在遊戲圈很普遍,尤其是那些小俱樂部和大一點的玩家公會,反而更常見。

    比如九原,比如思瑤公會。

    管理一個公會,要花的時間和精力很多,哪怕只計算資金投入,也未必比分包便宜,因此,那些資金和人員有限的小俱樂部便會想到後者。

    當然,分包的形式終究還是有缺點的,那就是公會和俱樂部之間的配合度不是很高,這也是可以想象的事。

    所以信仰戰國之類的大俱樂部,是不會這麼做的。

    但是穎瀟公會目前的情況,好像的確很適合這一點,公會分包的內容,只涉及普通玩家,一般來說簽約和僱傭玩家還是掌握在俱樂部自己手中。

    承包商需要做的,就是維護好公會內普通玩家的管理,比如建立副本組隊平臺,組織公會常規活動,開展一些有特色團建項目,運行賞罰機制等等。

    這些事情談不上多難,但都很瑣碎,如今也是佔去杜瀟瀟大部分精力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