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微光 作品

第812章 合同談妥,日進斗金!

    4年1.6億rmb,平均一年代言費4千萬rmb。

    這份合同換算成美元的話接近1700萬美金,平均一年代言費要比阿迪達斯,耐克,甚至李寧給出的都要更高。

    不過秦昊相信安踏會答應的。

    因為他並不需要安踏立刻支付,而是以代言費入股安踏,成為安踏的股東,實際上安踏不用掏一分錢,至少暫時不用。

    而以後秦昊的股份價值多少,那則是以後的事情,對於安踏來說這就容易接受的多了。

    在加上這就等等於雙方進行了深入綁定。

    假設這幾年裡發生了變故,合作情況不高,雙方都不滿意,或者沒有能夠獲得足夠的收益,那麼自然是一拍兩散。

    可若是一切順利,不說秦昊未來變得更強,只要能夠保持如今的表現,安踏就絕對能夠大賺,秦昊也能大賺。

    4年之後,安踏想要留下秦昊會更容易。

    至於代言費有點高,球鞋銷售分成比列有點高......這些都無所謂了,要想秦昊幫他們分攤風險,就必須得給出足夠的甜頭。

    所以秦昊相信安踏不會拒絕他的條件。

    對於一個nba球員來說,球鞋代言可以說是最重要的。

    確定了球鞋代言的事情之後,剩下的就是一些其他公司的代言,比如寶馬汽車,可口可樂,中國人壽保險,美孚石油,歐米茄手錶等等......

    秦昊自然不可能都代言,只從其中挑選出了一些,很多在馬丁看來不錯的合同都被秦昊pass掉了,讓馬丁看的很心疼。

    最後,除了安踏之外,秦昊選擇了5家公司,不過具體的代言合同還需要進一步的洽談。

    秦昊可不介意獅子大開口,以他如今的成績和人氣,背靠巨大的中國市場,加上前途一片光明,要價高一點很合理嘛。

    這些公司不存在“球鞋銷售分成”這個東西,而且並不是運動體育品牌,加上一些公司體量太大,比如寶馬汽車,它們肯定是不會接受秦昊入股的,秦昊那點代言費對人家來說不算不得什麼。

    所以這些公司秦昊都沒有想過入股,只是單純的代言,只不過縮短了年限,提高了平均代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