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微光 作品

第1466章 破壞規矩(四更)

    見眾人七嘴八舌的說個不停,坐在上首的瞿老皺了皺眉,輕咳一聲,眾人頓時安靜下來。

    瞿老看向陳戰:“小陳,你說說吧。”

    在會議室裡一眾人當中,陳戰算是最年輕的,如今不過三十幾歲,瞿老喊他一聲“小陳”是理所當然,其實也算是一種親近。

    陳戰應了一聲,說道:“各位,你們說的很有道理,如果江楓和王磊的合同也仿照秦昊那樣,其他球員肯定會心生怨言,以後國家隊徵召人員會變得更麻煩。”

    說著,他頓了頓,才又道:“可是,徵兆人員是我們的工作,有難度也該我們去克服,而不是把問題推給球員。如果是這樣,那麼我們這些人還有什麼存在的意義?”

    “各位,時代已經不一樣了。”

    最後,陳戰誠懇的說道:“時代在改變,我們的做事方式也該做出改變,否則我們華夏籃球事業談何進步?”

    聞言,一些人默默點頭,但更多的人卻是臉色陰沉。

    不等瞿老表態,老張就叫喊起來:“陳戰,你這是什麼話?你的意思是說,球員想怎樣就怎樣?那是不是球員今天想打就打,明天不想打就不打?別忘了,他們代表的是國家隊,是我們華夏的榮譽。”

    陳戰也是絲毫不讓,回懟道:“張主任,你這是斷章取義。是的,球員們代表的是國家隊,關乎國家的榮譽,球員想打就打,不想打就不打,枉顧國家榮譽是絕對不行的。但是,我們也得站在球員的角度想一想,比如江楓和王磊。我們都知道,他們是很想進國家隊的,想要為國爭光。這是好事,但我們不應該把球員們的愛國之心當做要挾他們的工具。”

    這話已經說的很露骨了。

    在這種場合下,這些話是不應該說的,甚至不在這種場合下,也是不能夠說的。

    儘管大家心裡明白,但不能擺在檯面上來說,算是一種潛規則,約定俗成即為規。

    陳戰自然也不是愣頭青,但這事本就是一個兩難的問題,爭論是爭論不出結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