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潛水的烏賊 作品

第二十章 老法新用

    真正的機會……帕莎、拜爾斯和菲爾聽得心中一喜,彷彿在黑暗的夜晚摸索前行很久後,終於看見了曙光。

    “什麼樣的機會?”從麻痺狀態緩過來的羅伊脫口問道。

    克萊恩一點也不著急,微笑說道:

    “你們難道沒有察覺嗎?

    “那些公告裡面並沒有明確執法的主體是誰。”

    作為曾經的鍵盤強者,克萊恩一向自詡為“什麼都懂一點”,而且,他這輩子也和不少律師打過交道,並擁有過一個“墮落伯爵”秘偶,在律令、規則方面還是具備基本素養的。

    對啊,公告上只是提到了一位新任執政官,並沒有明確誰來執法……我們之前遭遇的是無形審判者……帕莎等人或多或少都流露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

    克萊恩見狀,伸手撫摸起“魔鏡”表面,就像在給一隻動物順毛:

    “正常情況下,大家都默認由警察局和處理超凡案件的官方組織來執法,這是通過一系列的法律條文或相應的民眾認知來確定的,但這一次的規則還沒達到這麼嚴密的程度。

    “如果說新規則的空白是由原本的法條、律令、規定來組成,那麼,我們做出違法犯罪行為時,肯定會看見警察、‘值夜者’或者‘代罰者’,可實際並不是這樣。

    “也就是說,相應的執法主體確實是模糊的。”

    四位非凡者裡面相對最有學問的帕莎思考了一下道:

    “或許,執法主體是一個抽象意義上的概念,也或許,它默認等於那位新任的執政官。”

    “後者同樣不明確,沒說明誰是新任的執政官,這樣一來,任何人都可以是,前者則屬於未盡告知義務……”克萊恩簡單回應了兩句。

    菲爾皺起眉頭道:

    “可是,我們和市民們同樣不能執法。”

    “這是通過一種貼標籤式的排除式的劃分來確定相應的權限。”克萊恩笑著解釋道,“外鄉人是被排擠追捕的對象,當然沒有執法權,市民們則只有在對付外鄉人時才擁有,這點是通過公告確定的。”

    不等羅伊和拜爾斯開口,克萊恩繼續說道:

    “所以,我剛才通過這裡面隱含的矛盾,讓羅伊試了試,結果正如我預測的那樣。

    “首先,‘魔鏡’不屬於外鄉生靈,也不是本地人,它只是一件有某種程度智慧的物品,不在規則劃分出來的任何一個群體內,這樣一來,在執法主體不明確的情況下,未被排除的它理論上是擁有執法權的;

    “其次,它懲罰的是外鄉人,那些公告隱含著一個‘對付外鄉人的都是執法者’的定義;

    “最後,‘魔鏡’本身是具備懲罰規則的,在這種規則未被宣佈非法前,它是擁有處罰權的。

    “基於以上三點,我想‘0—02’現在應該陷入了多重矛盾裡,接下來,它肯定會頒佈新的條文來明確執法主體,修補這方面的漏洞,而一旦明確執法主體就會透露很多信息,這能有助於我們鎖定目標。

    “呵呵,‘0—02’如果採用禁止的辦法,那肯定會限制到和‘魔鏡’同樣屬性的自己,這絕對不是它的第一選擇。”

    這一刻,聽著克萊恩講述的羅伊、帕莎等人莫名有了種對方知識淵博,智慧過人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