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子從周 作品

第1694章 張方平走了

    第一千六百九十三章張方平走了

    庚戌,大宗正司言:“宗室分異,自來未有著令。今相度欲乞除緦麻以上不許分析居外,袒免以下親父母財產,除永業田及供祭祀之物不許分割外,餘聽均分。”

    從之。

    這是蘇油在得知張誠一案和田家帽子鋪十縣主的故事後給高滔滔支的招,大家族如果能夠其樂融融兄友弟恭,那的確是不錯,但是如果做不到,不如分拆,就跟四通分拆之後,各家工坊、廠礦產出大為提升一個道理。

    因人而致情,不能因情而困人。

    辛亥,開封府言:“準敕,遇大寒風雪之日,支俵乞丐人錢,特就官私貧院支俵。緣此凍餒病悴之人,賴以全活者甚眾,然措置條約,有所未備。

    今相度,欲乞十月以後,下諸廂抄札人數給散牌子執收,每遇支散月分,乞下吏部預選差定經任小使臣二十八人,準備與諸廂使臣等分定地分。

    如遇合支俵月分,自早親詣貧院,逐處俵散,約限至午未時已前了當。如有死亡,及逐時增添人數,並畫時申報本廂使臣抄上姓名照會。”

    從之。

    大宋的扶貧工作,是這個朝代的特色。一直就在開展,而且有制度,不過以前地主家都沒餘糧,想做也做不到多好,但是官方出面,至少在做。

    這個“支俵牌”,其實就類似後世“五保戶證明”,官府每月要發放錢糧。

    國人的歷史觀,最大的毛病就在全盤否定或者全盤肯定,非黑即白,一邊罵著北宋保守黨們的做派,一邊做著和北宋保守黨們一樣的事情。

    而且不加思索囫圇吞棗,別人怎麼說,自己就怎麼信。

    最經典的一個案例,就是網上流行的一種說法,說宋代的農民起義是有史以來最多的,三百一十九年裡,一共發生了四百三十三次。

    卻不去想想,這個數據,是怎麼來的。

    其實這個數據,是來自一本書,《兩宋農民戰爭史料彙編》。

    而真正去翻閱過這本書的人,就會發現,這本書中,將兩宋歷史資料裡,記錄過的“盜”,全部收錄,將之定義為“農民戰爭”。

    其中很大一部分,不過是數人糾集,甚至一人攔路搶劫殺人之類的重大刑事案件;另外還有一大部分,則是邊疆地區和羈縻地區的民族衝突。

    排除掉這些後,真正稱得上“農民起義”,達到“戰爭”規模的,書裡一個巴掌都數得過來。

    要是按照這本書的編纂史觀,用同樣的方法,去收集一下其餘各朝的資料,呵呵呵……沒有最可怕,只有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