泠雨 作品

第497章 加快法律修建

    又經過新一輪談判,唐帝國與孔雀帝國達成一致,簽訂《加爾格達和平協議》。

    協議規定,孔雀人支付唐帝國戰爭賠償費10噸黃金,割讓加爾格達港口給唐人。

    港口面積為方圓五公里。

    在港口城內,實行唐帝國法律,外國人進入其中,必須遵守唐帝國的法律。

    有違反帝國法律者,必須接受法律制裁。

    港口城是一個商業貿易自由城。

    零稅收。

    唐人在孔雀帝國境內擁有探礦權、採礦權,並享受豁免權,不接受孔雀人法律制裁。

    唐人到孔雀地盤上開工廠、商鋪,享受孔雀帝國的國民待遇。

    雙方一旦簽訂協議,任何一方不得撕毀,否則,要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總的來講,條款很多,有數十條……。

    合約一簽,帝國佔據加爾格達港口成為合法,不再屬於入侵他國,港口也屬於帝國轄區。

    當然,港口城不是什麼人都能進入的,需要唐帝國同意,才能進入。

    隨行商人看到條約,興奮無比。

    馬上購買商鋪,迅速開張營業。

    孔雀人太有錢了。

    一聽說唐人在港口城有各種高檔貨出售,大量孔雀商人申請進入,前來交易。

    不過呢?

    港口城被杜荷命名為中原城。

    中原城中交易十分興旺。

    大量物品交易出去。

    特別是絲綢、陶瓷、香水、布匹、香皂、茶葉、食品等物資,交易量巨大。

    好在帝國商隊攜帶的商品較多。

    不過呢?

    為了確保交易,商隊還是打電報回國內,重新組織物資運送過來中原城。

    交易只接受黃金作為貨幣,而且,黃金還要扣除雜質、火耗等。

    帝國商業銀行在中原城,成立了分行,印出大量紙幣兌換出去,收回來是黃金。

    協議簽訂,在恆河上胡亂攻擊的帝軍海軍戰艦也撤回來,不再攻擊孔雀人。

    杜荷馬上派出飛艇把協議送回長安。

    幾天後,李二收到協議。

    哈哈哈!

    “幹得不錯!杜荷這小子,給朕一個又一個意外。這下帝國產品不用擔心生產過剩。”

    李二道。

    御書房中的重臣聽得莫明其妙。

    什麼意思呀!

    說清楚好不好?

    “陛下,到底什麼事,讓陛下如此高興,說出來讓微臣們分享一下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