浣水月 作品

第179章 手札訴辛酸

    二房、三房的人一副不想往來的樣子。

    “昭兒,你受了那等天大的委屈,為何……”

    “不告訴你們?”馮昭笑,神色淡然,“告訴你們,你們能幫我什麼?是逼四皇子娶我,還是能逼四皇子入贅馮家嫡長房,你看,你們什麼也做不了。”

    前面說讓她做馮曉的贊禮,一看勢頭不對,生怕她的壞名聲連累了他們,便嚇得不敢上門,恨不得沒提過那事。

    錦上添花,他們來;雪中送炭,他們未做。

    “大叔母,這些年,我已經習慣了求人不如求己。你回去告訴大叔父,嫡長房分支,只這一脈,我——馮昭、小夢溪,是皇城馮氏的先祖。往後我是榮耀也罷,是屈辱也好,皆與你們無干。”

    孟氏還想說什麼,馮昭喚了一聲:“素雪,送客!”

    她正在練字,不想與人說項周旋。

    既然他們如此涼薄,不要也罷。

    “昭兒……”

    “你什麼也別說,現在的我,只會累及你女兒、你孫女婚事,累及馮氏名聲,分支吧,這對大家都好。我對馮家問心無愧,你們別再想從我身上再拿什麼銀錢、好處,橋歸橋,路歸路,各顧各家吧。”

    孟氏回去後,第二天馮崇文、馮崇禮便尋回來了。

    馮昭沒有解釋,也沒有遊說,“你們隨我來!”

    二人隨馮昭來到了湖心館,站在垂花門,能看到裡頭追逐兩個少年,年歲俱是十六七歲,男生女相,柔順溫潤,嬌麗動人。

    “這是太后賞賜我的男妾,另一個令我最滿意,他叫司馬雷,我想馮家嫡長房很快就有後嗣。我不在乎孩子的親生父親是誰,只要是從我肚子出來的,他就是晉國府的少主。”

    她打發了兩個,還留下了三個,她已經不在乎那種事了。

    安康長公主的目的達到了。

    她轉過身,帶著二人穿過湖心館,這後面有一座祠堂。

    因馮家嫡長房兩代節婦,雖同為馮家人,馮家其他女眷,甚至於其他男丁都不曾到過這裡,待馮昭推開烏黑色的大門,一股氣息撲面而來,“這座祠堂是四十年前建的。在四十年前,祖母就有分支的念頭。你看那些牌位:大隋文忠候馮夢溪之靈位。第二十代孫大周忠義候馮品儒之靈位,第二十一代孫大周祿國公馮然之靈位、二十二代孫大周譽國公馮崇德之靈位,這些靈位,是祖母、母親生前就弄好的,有大周忠義候夫人謝氏,卻沒有祖母和母親的。”

    馮昭從烏木靈位架的暗格裡拿出一本書,她翻看第一頁:“大隋末帝十一年九月初六,吾夫馮然於皇城之役陣亡,我悲痛欲絕,憐子崇德尚幼,只能苟活於世。”

    “大隋末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三,祭灶日,族裡有祭祀,吾出祠堂,族人馮火銀戲之,出言不馴,吾生平第一次感寡母之難。”

    “大隋末帝十二年四月初一,族中借我言行失當為由,留吾於祠堂,實有族老馮品道逼我從於其子馮火銀,吾怒之,拼死奔出祠堂。”

    “大隋末帝十二年八月十三,族中流言四起,皆言吾與馮火銀於後山林間苟合,吾百口莫辯。婆母徹查,與馮火銀合好之人乃與我身形相似七房柳氏也。”

    “大隋末帝十二年九月初九,大周立,太祖皇帝蕭衝於長安稱帝,改年開元,改長安為皇城。翁婆召我,與吾曰:爾去皇城另建一支。族人相護乃為族,若不可同伍棄之爾。”

    “大周開元元年十月初一,吾攜獨子崇德、陪嫁、陪房離太原,剛出南門,族長馮品道攜子馮火銀攔我去路,不允吾攜走馮氏一分一毫,翁婆聞之,趕至南門,當即與眾族人核對陪嫁,吾攜之物乃盡吾嫁妝也。”

    “大周開元元年十月二十三,吾抵皇城,攜上下百餘人居於城南四方客棧,該店東家乃前朝舊臣,其家主不願效力新帝,欲售其店,要價五千一百兩,然吾之身唯二千八百餘兩,陪嫁陶嬤嬤與其夫及眾多陪房,均獻其首飾、貴重之物,終足五千一百兩購得其店,此乃吾之一生,在皇城購入的第一家店鋪。”

    “大周開元元年十二月十六,吾皇得曉吾入皇城,賞黃金萬兩、布帛若士,召吾寡母幼子入宮覲見。”

    “大周開元元年十二月二十一,吾終於在皇城平陽巷購得家苑;十二月二十六大吉,吾攜幼子、陪房百餘人遷入馮宅。”

    馮昭抬眸看著神色複雜的馮崇文、馮崇禮,兩個人沒想到原來祿國公陶氏受了那麼多的委屈,而外間說當年三房分家,獨馮氏嫡長房分得五分家業,這都不是真的。

    馮昭粲然一笑,“在我守孝之時,若我看到祖母的小札,我是絕不會對馮氏之人捨棄一兩銀子,他們身為男兒,不護弱小,怎配立於天地之間?”

    她又翻了數頁:“大周開元五年三月初七,翁婆從太原府寫來書信,輾轉送來三千一百兩銀子,託吾於皇城替二房、三房購得宅子。”

    “大周開元五年五月二十六,經兩月餘相看,城中宅邸滿意者必在八千兩銀子之上,我召管家、嬤嬤商議,最終咬牙購入城南永寧巷宅子一處,原價八千五百兩;再於城西平仁裡購入一宅,原價八千二百兩。吾為寬翁婆之心,只道一個一千八百兩,一個一千三百兩。”

    二房、三房那五進的宅子,在大周建國之初,他們還真以為便宜到比如今的一進小院還便宜,原來都是假的,陶氏動了自己辛苦賺來的錢,咬牙買下。

    這兩房人在皇城的祖宅,若在是,那一處的售價都不會低於十萬兩銀子,甚至還能更高些。

    “大周開元六年正月二十四,翁婆再來家書,託我於皇城替二房、三房置田莊、店鋪,吾頗後悔慌報其價,翁婆直贊皇城之宅屋比太原還低。捎銀錢二千兩。”

    “大周開元四年五月初一,為二房、三房購田莊兩處、店鋪四家,實為二萬三千兩。”

    “大周開元六年三月十八,翁婆攜二叔、三叔抵達皇城,入住平陽巷。”

    “大周開元六年八月二十五,翁婆已曉我欺瞞物價之事,他們稍來銀錢不過十之一成,心生愧意,決定為三房人分家業。翁婆將真相告知二叔、三叔,太原嫡長房家業,除嫡長房祖宅一處,其餘太原家業盡歸二房、三房;然,翁婆現金、首飾折銀錢五千三百兩盡歸於吾,二弟妹、三弟妹不服,大鬧,直言我攜子離開太原時,翁婆必有偏袒。我,為幼子,拿出五千兩平分二房、三房,唯替子承三百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