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破 作品

第334章 我是誰?

    山脊的邊緣,一群山羊正在啃食野草和樹皮,它們來自同一個群落,有高大威猛的公羊,也有帶著幼崽的母羊,一邊吃一邊警戒地打量著四周。

    春夏之交是森林動物最為活躍的時節之一,無論是食草動物還是食肉猛獸,往往都已經產下了幼崽,哺育幼崽需要大量食物,猛獸們不會放過任何捕獵的機會。

    不過,如果有人看到這群山羊的頭羊,一定會非常驚訝,因為頭羊的樣子與其他羊截然不同,包括其他公羊。

    首先,它的體型就比普通的公鹿大兩圈,健碩的肌肉在黑色的毛皮下滾動,四隻強壯的蹄子像是四口鐵製的海碗,最令人驚訝的是它的羊角,長度簡直像是兩把軍刀,長而微微彎曲,就像是京劇演員戴在頭上的那種花翎,從角尖到末端,幾乎有它的大半個身體那麼長。

    羊角不僅長,而且極為鋒利,如果靠近仔細觀察,還會發現羊角上縈繞著淡淡的黑氣,綠豆蒼蠅圍著這對奇異的羊角嗡嗡亂轉。

    這隻頭羊憑藉這對可怕的羊角戰勝了一切挑戰者,成為這群山羊的頭領。普通的山羊之間為爭奪地位或者配偶也會用羊角打架,彼此低頭互撞,直到更勇猛的那隻獲勝,但失敗者往往只會受到輕傷,很少在爭鬥中死亡,而跟這隻頭羊打過架的公羊無一例外全都死了,被這對可怕的犄角刺穿了頭顱,甚至從頭頂一直貫穿了整個身體。

    它活得比普通山羊更久,建立了一個比正常情況下更龐大的山羊群落,因為它有能力從野獸的爪牙下保護群體,總是能擊敗一切挑戰者。不過,羊群裡基本以母羊為主,公羊全都是它的血脈,稍微長大一些都被它趕出羊群自謀生路,只要是母羊全都被它留在群落裡,不論是不是它的血脈,因為山羊這種動物以“yin”著稱,並不在乎輩分。

    這對犄角殺死了上百隻公羊,其中甚至包括它的兒子、孫子、曾孫子,它們長大後又返回羊群,企圖挑戰它,奪取羊群的領袖地位,最後無一例外是橫屍於地。

    它不僅會毫不留情地殺死挑戰者,還會用犄角剖開屍體,啃食骨頭,不論是什麼動物的屍體,不論是死了多久的屍體,因為骨頭裡含鹽分較多,包括普通的食鹽與礦物質鹽,令它的犄角變得更長更堅固,這些東西光靠吃草和吃樹皮很難維持它的需要。

    由於它的犄角總是沾著腐肉,久而久之,大量細菌在它的犄角上滋生,別說被這對羊角捅個對穿,就算只是劃破傷口,也會因為細菌感染而引起敗血病。

    當羊群們正在啃草的時候,站在一塊大石頭上眺望周圍的它,突然聞到一股熟悉的味道,混雜著血腥味與肌肉組織初步腐壞的味道。

    山羊本來就擅長跳躍,它輕輕一跳,不費力地跳出十幾米遠,落到一堆亂石邊,低頭仔細嗅聞。

    亂石間卡著一條大腿,人類的大腿,還穿著鞋和褲子,沒有身體的其他部位,傷口的橫斷面十分整齊,應該是飛機解體時被橫飛的殘骸碎片切斷的。

    斷面露出白森森的骨頭,還流淌出它最喜歡的骨髓,它伸出舌頭貪婪地舔舐著。

    森林的邊緣地帶,樹和草叢後面躲著兩個人影。

    “等等,你要幹什麼?”

    33號察覺凱瑟琳作勢拔劍欲動,一把拉住她的胳膊。

    “當然是把那隻羊殺掉。”凱瑟琳毫不遲疑地回答。

    “為什麼?”33號問。

    “因為它在吃人!”凱瑟琳一副“這還用問”的表情。

    這已經是她們墜機後的第二天了,她們已經在森林裡待了超過一整天的時間。

    墜機後,她們就決定向一條山脊前進,一是為了居高臨下觀察周圍的地形,二是因為山脊上的樹木不像森林裡那麼高大和茂密,到了山脊上更容易被救援人員發現。

    然而,看起來不太遠的山脊,她們在森林裡足足走了一天才算走到山脊腳下,她們不敢走得太快,更不敢跑,甚至儘量不說話,因為她們沒水,走了一天也沒找到水源,兩個人的嘴唇都幹得起了皮,再這麼下去,沒有在空難中摔死,怕是要在森林裡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