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寨散人 作品

第1371章 中林秘談

    尚昭的狡猾之處在於很多事是插了手,也撈了好處,但都沒留下證據。也就是說從他公開的批示、講話、通話記錄當中壓根找不到犯罪線索,所有環節似乎只有口口相傳,都沒第三者在場。

    級別越高,自我保護意識越強。

    相比村鎮兩級幹部大咧咧說“老子說了算”、“管他是誰老子都不怕”的淺薄無知,廳處級以及再往上往往防範得滴水不漏,幾乎找不著破綻。

    理論上講當事人出面指控是可以的,但全是一對一且無第三者證明難免有證據不足之感。

    收取的東西全是“家鄉土特產”,涉及到錢從不轉賬或經過複雜而曲折的洗錢網絡,總之跟他本人、直系親屬都沒關係。

    在鍾紀委失敗史上,有明明是貪官查到最後不得不承認人家是清官的悲摧經歷:房子比同級別領導小,車子檔次比同級別領導低,銀行存款比同級別領導少,甚至還有向災區捐款的記錄!

    查案查到這個份上,跟當年兩次雙規方晟然後紀委領導親自主持大會宣佈其沒問題相似,簡直丟臉丟到爪哇國了。

    這也是楚中林領銜的專案組壓力如山的原因。碰到這種案子,辦好了是晉升良機;辦得不好一世英名都有可能栽進去。

    在鍾紀委這樣的部門是不能有汙點的,栽一次即代表仕途就此中斷。

    經過十多天不停地秘密調查、盤問,專案組掌握到三個突破方向,其中涉及到百鐵的便是唐峰礦區3號、7號礦井轉包問題!

    承包兩個礦井的老闆叫夏侯怡,有關他的背景資料非常少,只從被抓捕的幾個人嘴裡挖出一鱗半爪的信息:

    三相人,早年做山石生意發家,後輾轉於資源礦產較多的省份專門轉包國企旗下礦井,其實就做個產權和承包手續而已,整個礦井從管理人員到技術人員以及礦工都是原班人馬,工資由國企集團按月抄列清單給承包方發放,美其名曰“轉聘”。

    實質性區別也有,那就是費用投入問題。

    礦井除了硬性的人員工資、福利、獎金之外,大的支出還有三項:技術改造、設備保養維護和安全防護。

    技術改造和設備保養維護不用多說,礦井等同於工廠車間,硬件投入必不可少。

    安全防護則是礦井重中之重的支出項目,自從有礦井之日起,各種礦難事故就始終伴其發展,而且種種安全隱患是動態的,不可測的,有時明知把錢把水扔也得扔,就是八個字“不怕一萬,就怕萬一”,畢竟礦工性命要放在第一位。

    然而夏侯怡之流的私企老闆之所以頻頻從國企手裡轉包,賺的就是這幾方面的黑心錢,簡單地說是放棄技術改造、疲勞並超負荷使用礦井設備設施、置礦工安全於不顧!

    因此轉包只能短短數年,等到設備設施故障頻出,小規模礦難事故有了苗頭的時候就果斷撤出,把爛攤子交給國企集團去收拾。

    國企反正是不計成本地投入唄,高管等等各層級都從私企老闆手裡收足好處,半句怨言都沒有。

    夏侯怡就這樣成功運作了不少礦井——具體數字只有他心裡清楚,包括唐峰礦區3號礦井,卻偏偏在7號礦井出了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