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俞 作品

第二十二章 長生俱樂部·綱領! (4更,求收藏、鮮花)

    “先是要擬寫一份新款的‘時間販賣合同範本(2)’,或者說,也可以稱之為‘員工僱傭合同’。”



    陸離坐在書桌前,手裡握著鋼筆,一邊思索,一邊提筆寫到。



    根據腦海內的信息,陸離知道,只要相關於‘時間’的交易合同,都有冥冥之中的天道法則見證,是不能夠違背的。



    陸離不能完全的相信自己以外的人,所以,他想要,將這一切都用白紙黑字的合同先寫好。



    翻開新的一頁,在這一頁第一行的中央,寫到:



    ‘時間販賣合同範本(2)’。



    員工編號:



    甲方(僱傭方):



    乙方(被僱傭方,獲得時間人):



    具體項目:當乙方無力承擔購買時間的代價,且其本人被甲方看重,在雙方達成一致後,可形成僱傭關係。即,甲方以‘時間’做為報酬,獲得乙方終身的自由與忠誠。



    陸離寫的比較慢,一邊寫,一邊思考,還一邊補充。



    他繼續寫著。



    厚厚的筆記本上,遒勁有力的字體一筆一劃。



    合同繼續,剩下的協議內容,倒是較少。



    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永生永世不得背叛甲方。



    第二條:乙方將必須對甲方獻上全部的忠誠和自由。



    第三條:甲方可允許乙方提前寫下三條‘自己的事件’,且甲方不得強迫乙方完成此三項事件。



    第四條:如有違規者,所有時間歸零!



    甲乙雙方簽字後,可選擇下列第——種方式進行交易。



    陸離停筆。



    這個合約可以說是他單方面寫下的霸王合約,如果不是因為冥冥中的制約,要求他必須增加一條利於乙方的內容,他連第三條協議都不會去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