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俞 作品

第三百三十三章 竊命筆記的偉力! (求全訂、自訂)

第333章 竊命筆記的偉力!(求全訂、自訂




夜色漸深。




書房外,月明星稀…




書房內…




陸離身子自然坐直,左右的瞳孔中,古樸的石英鐘若隱若現。




他手握著鋼筆,遒勁的鋼筆字跡從筆墨中緩緩流淌。




那一粒粒字跡,在落成於紙面時,也不知是否是錯覺,一字一字散發出瑩瑩的光芒…




字跡暗淡…




此刻的陸離,正處於一種與平常完全不同的玄妙狀態中。




現在,坐在書桌前的陸離,甚至可以說,是‘時間規則’的具現化。




是‘時間之神’在凡塵中的外顯。




他在書頁中,寫下的每一個字跡,都是‘規則’的凝固。




‘竊命筆記規則須知:’‘第一、名字被寫入到竊命筆記上的人會死亡。’‘第二、寫名字的時候,如果不在腦中想著該人容貌的話,無效。因此,03同名同姓的人不能一次全部被殺。’‘第三、寫完名字後如果在人間單位的40秒鐘時間內寫下死因的話,會依其發生。’‘第四、不寫死因的話全部默認為心臟麻痺而死。’‘第五、寫下死因時,會有額外6分40秒的時間可以記入詳細的死亡情況。’陸離一字一句的寫下規則。




他借鑑某部漫畫中的內容…




陸離停頓,鋼筆懸於紙面,燈光在金屬的筆頭上游走。




他露出思索。




源源不斷的感悟,湧現在其腦海裡。




陸離知曉,相關於‘竊命筆記’的規則設定,必須要均衡、合理,如若不然,則失去效力。




他,繼續寫到:‘第六、死亡狀況的設定必須符合常理,必須是該人能力範圍以內的事情。’‘第七、不管是自殺死還是事故死,都不能直接導致第三者的死亡。如果死亡狀態將會導致第三者的死亡,那麼被寫下名字的人只會在不導致第三者死亡的狀態下心臟麻痺死。’‘第八、無法殺死,人間命格至高的尊貴者。’‘第九、無論寫多少頁,竊命筆記的頁數不會用盡。’‘第十、喪失竊命筆記所有權的人,關於竊命筆記的記憶會隨之消失。’陸離不斷書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