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俞 作品

第一百三十二章 嚴苛的穿梭時空守則! (2更,求訂閱、自訂)


    ‘時間販賣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售賣時間人):陸離



    乙方(收購方):



    具體項目:



    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本次交易。



    第二條:不得以任何方式調查甲方資料、信息,包括借住第三方的手。



    第三條:不得做出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第四條:在獲得額外‘時間’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處於隱退狀態…



    第五條:在規定時間內,需立即離開原‘歸屬地’,並前往其它地方…(補充,離開原歸屬地,可最大可能的減少對那一處歷史的影響)



    第六條:不可拋頭露面。



    第七737條:不可參與國家、政府的改變。



    第八條:可立於幕後,低調經營,不可生出貪念。



    第九條:……



    第十條:……



    第十一條:……



    第九十七條:陸先生一次性授予乙方足夠多的時間,乙方在到達約定時間後,要為甲方·陸先生服務等長的時間。(補充,約定時間,也就是陸離現在所處的時間點,現代)



    第九十八條:在簽下合同後,即視為雙方達成意見,交易不得停止。



    第九十九條:如有違規者,按照違約輕重,酌情減少違規者剩餘‘時間’,嚴重違規者剩餘‘時間’歸零!



    第一百條:在到達約定時間後,需前往規定地點,拜見唯一的真神‘陸先生’。



    ……



    陸離所寫下的條約共計有一百條。



    從方方面面,約束了,歷史人物的行為。



    這是必須要建立的。



    因為,能得到陸離授予時間的人必然是一個時代的精英,既然是精英,那就是能折騰…



    由著這些長生的人去折騰,還不知道能怎麼樣的去改變世界呢。



    但是在‘規則契約’的束縛下…



    他們便改變不了了!



    契約的規則是天地間最威嚴的規則,包括是陸離在內,都必須要去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