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男配們的下場

 宋苗苗一家,都被抓起來關進了天樞營裡。 

 不論是謀害朝廷命官也好,還是南蠻細作也罷,都不是小罪名,必須要經過查證,才能把他們放出去。 

 天樞營有個地方,專門關押的是戰爭後的俘虜,這些俘虜平時都被捆綁著,每天不給飯吃,怕他們有力氣逃跑,只給點湯水吊著命。 

 而宋苗苗一家,現在就跟這些俘虜比鄰而居。 

 他們的待遇比俘虜稍微好一些,但每天也只有一頓飯,分量很少,總歸餓不死。 

 也就是說,接下來的一段時間,宋家人有苦頭吃了。 

 與此同時,縣衙針對劉文忠的判決也下來了—— 

 劉文忠因為勾結山匪,謀害人命,罪大惡極,被判處墨刑和髡刑,並流放嶺南充軍。 

 墨刑,又叫做黥刑、黵刑,是一種在犯人臉上刺字的刑罰,也是封建社會中,使用時間最長的一種肉刑。 

 具體實操就是在烙鐵上刻字,然後用火燒紅,燙在臉上,那字便如同印章一樣,烙印在犯人臉上,非常醒目。 

 旁人一看,就知道這是罪犯,不管他跑到哪裡,臉上的字都會成為他“罪犯”的象徵,這也是防止罪犯逃走的一種方式。 

 至於髡刑,也叫做恥辱刑,就是將犯罪者的頭髮和鬍鬚剃光。 

 古代社會,講究“身體髮膚,受之父母”,頭髮被視為身體的重要組成部分,受到父母的祝福,因此剃髮也就成了一種極大的精神羞辱。 

 縣衙對劉文忠的刑罰,便是要給他剃光了頭髮,臉上烙了“罪”字,然後發配到嶺南,成為虎翼軍某個大營裡,最低等的勞役兵。 

 這些勞役兵只有兩個任務。 

 要麼是長年累月的修築戰爭防禦工事,累死累活,不得休息;要麼充當前排炮灰,在打仗的時候當肉盾。 

 不管哪一種,對劉文忠而言,都是十分艱難且前路渺茫的。 

 判決下來後,劉文忠被拉到菜市口,當著落雲鎮百姓的面行刑,烙鐵燙在臉上時,那慘烈的叫聲撕心裂肺,幾乎衝破雲霄。 

 劉老爺和劉夫人也站在人群裡觀刑,在劉文忠落髮的那一刻,淚如雨下。 

 行刑結束後,便有衙役給劉文忠換上囚衣,帶上手銬腳鐐,押送著他出了城門,朝著嶺南的方向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