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秋葉 作品

第628章 廷議前,李斯做足了準備

 秦始皇愣了一下:“專利費,專利費是什麼?”

 趙無恤解釋說道:“所謂的專利費就是對研究者的一種獎勵或者是保護。任何的東西或者說是農業或者其他的行業的技術都需要不斷的研究,才能夠促進其發展。

 而這些研究的過程當中,會消費很大的人力、物力,帝婿認為這些技術研究者需要鼓勵和獎勵。所以必須對他們的研究成果進行保護。

 任何人如果研究出了先進的東西,都可以在內史府報備,並提交完整的操作方法完整的圖紙。這些技術內史府會專門有人進行評估。只要認定這些東西有利於民生而且是自己所獨創的。就會對這種技術進行保護。

 保護的時間根據專利對民生的效果設置在5年10年15年20年。

 在保護期間之內,任何人包括官府想要使用這些技術成果,都需要向研究者繳納一定的費用,用來作為感謝金。

 如果私自使用沒有得到研究者的同意,會受到懲罰,嚴重者甚至很有可能會坐牢。

 這些條例帝婿已經寫進了大秦律法進行試運行,如果效果好的話會發起廷議,對這些律法進行固化形成永久的律法。這樣的可以用來激勵那些研究者不斷的創新,從而促進大秦持久的繁榮強盛。

 秦始皇感嘆一聲說道:“帝婿出臺這樣的律法真的有用嗎?”

 趙無恤說道:“不知。這是帝婿的想法,以前的時候真的沒有出現過相似的律法條文。

 以前的時候大家見到新奇的東西都可以仿製,比如說帝婿的曲轅犁技術,大家都在仿製,甚至咱們內府也在製作也沒有給帝婿任何研究的費用。

 帝婿的說法是如果無償使用的話,對研究者來說不公平,打擊他們研究的積極性,長遠來說會阻礙那些有心中奇特想法的人研究熱情。

 畢竟人是鐵飯是鋼一頓不吃餓得慌,熱情在飢餓之下也會慢慢消磨殆盡。這樣不利於大秦的繁榮昌盛。

 任何事情都以利為主,有利益才會有人出錢來研究,人民的力量是無窮無盡的,每一個人都會有奇思妙想……”

 秦始皇沉吟很久之後點點頭說道:“有道理,咱們得到了帝婿的鋼鐵冶煉方法。即便是有了具體的冶煉方法也反覆試驗了很久,為此消耗了上萬溢黃金才弄成。

 那麼從開始的研究到成功,耗費的東西更多。這個什麼專利條例帝婿做的對,不用在內史推行實現,明日早朝的時候讓帝婿上朝,把這個條例真正定為大秦律法的一部分。”

 “諾”趙無恤拱手施禮退下。

 這時候的秦風正在內史府和宋兌、黎不同嬴玄虎研究怎樣春耕的各個事宜,一年之計在於春,春天的播種很關鍵,這幾天如果出現了什麼差錯,這一整年的收成全部泡湯了。

 四個人在休息的閒暇,討論起了關於內史府專利條例的事情,還別說,條例發佈不久,已經有好幾個人申報了上來了自己的研究成果。

 那些研究成果都是小發明,只不過沒有多大用,通過率並不高,尤其是有一個人拿了一個曲轅犁的改進方案,直接被秦風給否決了。

 秦風的解釋就是,這個人對曲轅犁只是稍微改動了一下,並不能形成獨立的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