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筆錄喵喵篇(上)

 詢問時間:精靈歷3176年(地球歷2024年)12月16日23時35分至12月17日03時22分。

 詢問地點:華藍市聯盟大樓。

 詢問人姓名及單位:君莎,關東聯盟警隊。

 記錄員姓名及單位:木子,關東聯盟警隊。

 被詢問人(寶可夢):喵喵。

 曾用名(別名、綽號):金子。

 性別:♂

 出生年月:精靈歷3168年7月4日。(8週歲)

 籍貫:關東。

 文化程度及其他背景:無。

 工作單位:無,系野生寶可夢。

 違法犯罪經歷:無,系初犯。

 被詢問人12月16日23時35分到達,本人指紋(或掌紋)確認:

 問:我們是關東地區聯盟警隊,現依法對你進行詢問,請你如實回答。對於案件無關的問題,你有拒絕回答的權利,你聽清楚了嗎?

 答:聽清楚了。

 問:這是一份《刑事案件權利義務告知書》,你看一下。

 答:好的,我看完了。(約過7分鐘)

 問:在被審訊前,你有什麼要求嗎?

 答:沒有。

 問:你的基本情況如何?

 答:我叫金子,是一隻獨來獨往的喵喵,曾與人類訓練家結伴而行,大概四五年前遭到遺棄。

 問:你的綽號從何而來?又為什麼會遭到遺棄?

 答:綽號是因為我喜愛閃閃發光的東西,這是我們喵喵一族的天性,故而我曾經的訓練家給我起名叫金子。至於第二個問題,我有權拒絕回答。

 問:你的反偵察本領是如何學來的?

 答:(沉默約2分鐘)告訴你們也無妨,反正和案件有關聯的信息,就算我不說,你們也會想辦法催眠我而得知。

 我接受過專業訓練,在我還沒被遺棄的那幾年。

 君莎(提醒):金子,在向你繼續詢問之前,我有必要讓你清晰一個問題。我們辦案人員也是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你頭頂處有兩個高清攝像頭,本次審訊內容全程都會被記錄,因此你無需擔心我們會使用特殊手段。

 當然,前提是你好好配合,並且沒有產生暴力抵抗的行為,否則你的問題只會越來越嚴重。你清晰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