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魚的人 作品

第60章 按師傅說的做

 爺爺奶奶多年不在老家,沒有太密切的同宗本家,是拿出幾乎所有能拿出的一些老家底,才在巖縣安穩下來。 

 我當時在海門剛好初中畢業,算知識青年下鄉。也和家人一起搬回巖縣。 

 後來我是1972年,21歲因為爺爺的執意要求,在下放地娶了原房東的女兒做妻子,爺爺的目的是在本地有人照應。 

 所以要我在當地結婚,那樣就可以有機會借我岳父的名義開點荒,種點番薯,木薯。家裡弟弟,妹妹還小。作田得到的糧食不夠吃飯。 

 爺爺是我女兒出生那年1973年過世的,六十七八歲吧,也算長壽。奶奶是兩年後,1975年死的。 

 後來,文革結束,1978年初。我父母剛四十幾五十出頭,落實政策又回去海門港口上班,父母想熬幾年,給我弟弟妹妹機會頂替招工,找到固定工作。 

 他們離開巖縣,我因為已經結婚落戶,所以不符合招工條件,又不是農村戶口。分田到戶又不符合公社的規定,兩邊不靠,年紀過了30,招工也難,就只有做臨時工。 

 前年找了好多人,才落實政策,讓政府把這個沒人打理,差點倒塌的,早就沒人居住的老屋返還給我家。 

 我沒錢,就只能簡單地修整了三間住房,最少有個落腳的地方才能去做臨時工。 

 父母工資不多,弟弟妹妹沒正式工作,也在海門做臨時工,他們每個月還要寄10塊錢給我,幫我養兩個小孩。只夠買米,其他就要靠我兩公婆。 

 我老婆沒多少文化,就讀過三年級,不過她很會做飯,現在在中學食堂做臨時工,已經開始扶鍋鏟了,還是幫我好大忙。 

 所以我才有錢100塊買了一箇舊電焊機,幾十塊買了些工具,開了這個維修鋪,收入不高,比臨時工都不如,一個月20塊錢左右。 

 好的是時間不緊,可以照顧兩個小孩。兩個小孩,大女8歲讀小學,小弟只得5歲,就自己帶在身邊。” 

 黃家彬條理清楚地把自己的窘迫講了出來。林建國並不意外,他自己知道,他家的情況也好不到哪去,甚至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