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先用存稿佔個位
我重生了,重生在意識覺醒之後。
等到我上一世被推入喪屍潮之時,我意識覺醒。
原來我所在的世界是一本末日喪屍文,而我只是一個男女主感情的催化劑。
上一世,男主肖墨和女主林蘭在末世裡惺惺相惜,共同面臨喪屍危機,也促使二人更信任彼此,最後成為了並肩前行的救世主。
而我,姜櫻,只是他們感情路上超級小的踏腳石。
當我再次睜開雙眼,我居然重生在了末世發生的前一週!
可劇情怎麼和上一世發展不太一樣?
肖墨舉起冷漠的槍口對準我心臟說道:“姜櫻,過來。”
而半路殺出的大反派卻摟上我的腰,笑意盈盈地命令道:“姜櫻,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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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要怪,就只能怪你命不好,誰讓你和肖墨是青梅竹馬,又和林蘭是閨蜜呢?”一道女聲在我耳邊陰惻惻的響起,下一秒我就被人狠辣地推入喪屍潮中。
而驚恐萬分的我卻連仇人的臉都沒看清,就被吸引來的喪屍啃得一乾二淨。
一聲尖銳的呼嘯聲劃破天空,我從自家床上猛然驚醒!
這,這是我家?
可是我所在的城市不是在三年前就已經淪為高級喪屍的聚集地了嗎?
我舉起我的手來,又摸上自己的臉,一瞬間反應不過來。
難道,那段黑暗至極的日子只是一段夢?
突然一瞬間,我頭劇烈疼痛起來,我連忙下床依著記憶來到落地鏡前。
腦袋沒破啊這也。
就這一瞬間,我直接一下倒在了地上,等我再次睜眼,我才明白,我所在的只是一個小說世界!
這也太離譜了,我所在的世界居然是一個以末世為題材的小說文。
而這裡面的男主就是和我青梅竹馬的鄰居肖墨,女主是我那傻白甜的閨蜜林蘭!
我是他們感情的催化劑,一個註定會死於喪屍潮中的配角——姜櫻。
那現在算怎麼回事,按理說我是書中人物,我應該不知道自己結局的,可我的確知道了。
而且我感覺喪屍啃咬的那種劇痛感我也感受過,難道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