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永銘陸預 作品

第1048章 處以極刑

  這也好在曹嶽、程管煒那些老狐理知道工部裡的水太深,不敢拿這事做文章。

  要不然,何滸的人頭早就在地上打滾,工部、戶部乃至整個朝廷也早亂套了。

  劉塬對那周書禮又問道:“李哲所議何罪?刑以何罰?”

  “李哲貪贓受賄、玩弄權勢,勾結商賈、榨取民膏,妄議君上,大逆不道!當抄沒家產處以斬監候之極刑,家屬配軍。”

  “准奏!”

  “是!”

  劉塬又問道:“李且呢?”

  “李且乃不法之商,魚肉百姓、哄抬鹽價,置萬民於困境,視百姓於草芥。無父無君、奢靡無度、奸滑可陳。於牢中仍不思回改,直言無真絲做墊而不可眠,無鮮活之禽而不願食。淫人之女十有三樁,指使家奴某害其他鹽商案二,暗害鹽販案五,打死打殘無辜百姓案四,受害者計二十有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