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沫但不甜 作品

第1266章 主持人的不同反應

    有約翰張的幫助,第二天楊振興和電視臺商討合同的事情進展的十分順利。

    他的出場費不多,只有兩萬米金,換成人民幣才十六萬。

    要知道他在京城臺的出場費,一期節目也有十五萬的酬勞。

    不過考慮到其他三位主持人一期節目只有兩萬五,楊振興覺得對方還是挺有誠意的。

    但是他不知道的是,那些主持人不只是每期節目有固定酬勞,人家都跟電視臺簽了合作協議。

    在協議規定的時間裡,他們是不允許跳出節目辭演的。

    而且有其他新的烹飪節目,電視臺會優先考慮他們,同時他們即便不參加,也不能去別的臺出演同檔期的節目。

    直白的說,電視臺這一季節目播出三個月,那這三個月不能參加其他電視臺同類型的節目。

    等三個月播出結束後,那就沒有束縛了,只要不跟自己臺節目撞期就沒關係。

    所以一般這些人只要參演節目的酬勞合適的話,還是會選擇參加拍攝。

    籤協議電視臺是會給這些人一筆不菲的簽字費,來彌補限制這些人不能參加其他臺節目的經濟損失。

    參演節目的收入那是小頭,簽字費才是大頭。

    甚至籤專屬合作協議,幾年內不參加其他電視臺節目,只參加這一家,這幾年把身子賣給一家電視臺。

    簽字費幾百上千萬也不是沒有可能。

    簽完合同,約翰張給楊振興算了一筆賬。

    “聯邦稅有六級階梯,楊總的兩萬屬於第二梯隊,按照15%來算,ca(加利福尼亞州)的州稅是8%。

    楊總最後能拿到手大概一萬五左右。”

    楊振興算了算,發現這邊的稅率似乎也沒有對方昨天講的那麼恐怖。

    要是按個人所得的話,國內按累進稅率算,差不多也是這個數,可能多少會少一些。

    可想到還要額外付給約翰張兩千塊的勞務費,他發現的確是有些費錢。

    國內你直接拿著流水或者工資條去稅務部門,那裡的工作人員馬上會幫你算出來要繳納多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