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麗萍 作品

第39章 甄嬛傳炮灰十七

  收拾了一下心情之後,琳琅打開了控制面板,看著上面增加的積分琳琅,差一點笑出聲來。

  【宿主:琳琅

  年齡:48

  精神力:3

  積分:100

  所屬物品:空間,靈泉水】

  我的乖乖,這一次直接增加了六十積分,不過自己也對得起這六十積分,因為任務真的太休閒了,有好幾次自己都以為差一點死在那裡了!

  收拾好心情之後,琳琅閉上眼睛,開始執行下一個任務。

  【原生家庭是我的痛,無論我怎麼逃,好像都逃不掉,我是家裡面的長姐,從小就是被犧牲的那一個父母,為了要一個兒子,從小就把我送到鄉下去,等我再次回來的時候,已經過了十二歲了,但是這個家已經沒有我的位置了。

  想當初我高考五百多分,明明可以上一個自己心儀的學校,但是父母卻給我報了一個護理學院,原因是護理學院畢業之後就能夠找到穩妥的工作,而且出去當護士說來也好聽,可是我想當的是一個醫生啊,哪怕五百多分不能上特別好的學校,可是也比當護士好太多了!

  我哭的眼睛都腫了,我想去別的學校上學,但是父母非得給我報本地的,無非是害怕我去了外地之後就不回來了,同時也害怕我以後不幫我弟了,對,我弟弟就是我們家的金疙瘩!

  我父母改了我的志願,甚至轉過臉,還埋怨我不懂事,以此為藉口,不給我學費,那段時間是我最痛苦的時候,別的學生還在憧憬著大學生涯,而我卻已經到外面打工,原因是不打工就沒有學費,沒有生活費,到時候我只能喝西北風!

  毫不猶豫打工掙來了學費,結果錢還沒捂熱,我媽媽聞訊就拿走了一半,美名企業,我長大了,有能力了,該我孝順一下家裡面了,就問我媽拿著這筆錢給我弟弟買了一雙名牌鞋子!

  哈哈哈……那個時候的我只覺得心如死灰,以前只是覺得父母偏心而已,可是他們才是真正的重男輕女,而且沒有絲毫的遮掩,寧願給兒子買一雙鞋子,也不願給女兒出學費,甚至還拿著女兒的學費,有什麼樣的父母能夠做出這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