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赤火 作品

第445章 單出不單出

    吳奪不僅聽到了是康熙官窯的真品,還聽到了很多相關的東西,包括為什麼不落款。

    沒想到,杯子是賞賜給吳應熊的。

    吳應熊是吳三桂的兒子;不僅是吳三桂的兒子,其實他還是康熙的姑父。雖然這種親戚關係隨時可以斷,但畢竟有過。

    這個親戚關係,源於吳應熊與和碩恪純長公主成婚。

    這個和碩恪純長公主,也曾經叫過和碩建寧長公主。

    鹿鼎記裡的建寧公主,是康熙的妹妹,也曾被要求下嫁吳應熊。但實際上,歷史上下嫁給吳應熊的建寧公主,卻是康熙的姑姑,因為她是康熙祖父皇太極的女兒,也是康熙之父順治的妹妹。

    而且,他倆成婚的時候,康熙還沒出生呢!成婚後一年,康熙才出生。

    吳應熊因為與長公主成婚,以額駙的身份留居京師。其實就是人質,清廷對吳三桂並不放心,這種辦法自古以來就經常用。

    不過,面子上的事兒還是足足的。康熙出生那年,也就是順治十一年,吳應熊被授三等子爵;順治十四年,加少保兼太子太保。

    而在康熙七年,又晉少傅兼太子太傅。

    這隻六月荷花杯,是吳應熊在康熙十一年受賞的。賞不可能只賞一隻,當時肯定是賞了一套十二隻。

    康熙早期的官窯瓷器,不要說賞賜出的,就是宮廷裡用的,有相當一部分也不落款。賞賜出去的,不落款就更正常了。

    康熙賞賜吳應熊的這套杯子,在吳應熊沒出事兒的時候,肯定是完整地保存在府邸中的。

    不過,大家都知道吳應熊的結局。

    康熙十三年,吳三桂起兵反清,吳應熊就被下獄了,同年即被處死。這事兒一出,吳應熊在京師的所有的孩子、包括長公主生的,也都被處死了。

    而長公主是不會被處死的,康熙還經常下個詔,安慰一番這個姑姑。不過,安慰只是表面上的,實際上吳應熊被處死之後,長公主則一直處於幽禁狀態。

    如此一來,這套十二花神杯的去向就不好說了。

    吳奪沒有聽到具體去向。他“聽”東西,自己控制不了,能聽多少算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