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欣寶 作品

第二十一章 杵騶

十年之後

欣國三十六年夏(前1010年)

牛丘

杵(牛狄杵人部落)

“少主,夫人,當今之計,只有去欣國,向欣君求援,才能奪回王位。”

近臣“孜”護衛著一位少年和一位美貌婦人,以及一位女童,帶著他們往欣國在牛丘的牧場跑去。

這個“孜”,便是當初那位前往欣邑作為貿易使者的杵人少年。

美貌婦人是欣的庶女餚,少年是餚的長子,女童是餚的女兒。

也就是說,少年是欣的外孫,女童是欣的外孫女。

這十年來,欣國不斷滲透杵人,讓杵人愛上欣國的音樂,讓杵人喜歡欣國的周禮,讓杵人羨慕欣國的衣冠。

甚至歡迎杵人貴族來欣邑購置房產,對於那些傳播欣國文化的杵人進行賞賜。

一些杵人上層已經欣化,這讓另一部分不願意欣化的頑固派們忍無可忍。

在勸諫杵王另立儲君無果後,他們選擇弒殺杵王,扶持杵王的另外一個子嗣成為新的王。

杵人並不在周人的分封體系內,所以想稱王就稱王。

“不要讓他們跑了。”

叛軍追殺而來,為首者向孜等人拉弓射箭。

不過,並沒有射中。

“主母、少主、小主人,你們快跑,我來拖住他們。”

孜一人一劍,獨自抵擋數十個追兵。

“找死。”

叛軍人多勢眾,一番纏鬥下,制服了孜。

“孜,你好歹是我們杵國的第一勇士,為何與欣人勾結一起,還想要讓欣人的血脈成為我們的王,你這是背叛祖先,先祖不會饒恕你罪惡的靈魂。”

叛軍並不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反而認為自己是在保衛老祖宗留下來的傳承,避免杵人的傳承被欣人取而代之。

“食君祿,守臣節,爾等弒君之賊,天誅之!天誅之!”

孜明顯已經欣化,他的道德標準是忠於主君,而叛軍們的道德標準是保衛先祖的傳承。

在孜看來,叛軍弒殺自己的君主,是不道德的,而在叛軍們看來,孜背叛祖宗之法,是不道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