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至 作品

第二十一章 嘗試溝通

    ()        森林狼一直只存在於傳說之中,而且大部分人並不相信有這個物種,畢竟,遊吟詩人的詩歌傳唱的是那樣離譜。

    他們是這樣傳唱的:

    森林之王森林狼,眼如燈籠身如房。

    吃鹿吃熊森林狼,獵人見了會投降。

    成群結隊森林狼,長城以北稱霸王。

    若是惹了森林狼,把你村落都屠亡。

    詩歌膾炙人口,口口相傳,當然,這些東西只有小孩子會信,狼這個物種不稀奇,偶爾在村口,都能發現狼的身影,只要聚集三五個人,就能嚇跑它們。想要屠滅村落,那是永遠不可能的。

    人類是這個世界上最強大的物種,這才是一個成年人應該有的認知。在一些智者的眼中,那遊吟詩人傳唱的詩歌只是渲染恐怖,起著警示人類遠離森林的作用罷。

    關於森林狼詩歌的結尾,還有一句更為離奇的警句:不要說森林狼的壞話哦,因為他們是聽得懂人語的……

    抹雲草,抹花藤。

    在短短的一個小時的時間裡,皮克的面前,就擺滿了這兩種植物。

    這至少有數百枝吧!

    三十來只森林狼就像教室裡上課的小學生一樣,整整齊齊地排成好幾排,一個個眼巴巴地看著皮克。

    感慨了一下森林狼的效率後,他迅速把那些植物收集到了一起,然後撿起來一塊拳頭大的石頭,一頓猛砸,淺綠色的汁液從抹花藤裡面流了出來,抹雲草伴著那汁液也被砸得稀碎。

    砰砰!砰砰砰!

    伴隨著一段極富節律的石頭碰撞聲,皮克很快就收集到了一份粘稠的固液混合體,把這混合體塗抹在外傷處,會比碾成粉末保存了無數天的藥粉效果好無數倍,小時候在森林邊緣伐樹,他的父親這樣告訴過他。

    砰砰!砰砰砰!

    為了預備不時之需,他又猛砸起來。

    但是!

    一個問題又出現在了他腦子裡。

    那兩柄長槍怎麼拔出來?

    那兩柄長槍有三米的長度,重量極沉,想要拔出來不知道得使多大的力氣。

    而且狼王此時處於昏迷狀態,但凡它突然甦醒,看見皮克在它後面動手動腳的,還不直接一口把他給滅了啊?

    皮克猶豫良久,看見了一個巨大的身影從洞口處走進來,正是頭狼回來了。

    只見它的一隻腿瘸瘸拐拐的,前肢似乎有一處咬傷。

    而它的嘴裡拖著一隻巨大的蟒蛇!

    金香蟒!

    黃金色的皮膚,拳頭一樣大的蛇頭,皮克之前被它咬了一口,激發了身體裡“他”的甦醒,他永遠也忘不掉那天晚上驚險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