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魚愛火鍋 作品

第44章 奇葩的被告

 楊星宇走後,陳迅又去森林公園騎了一大圈才回家。

 到樓下,就看到信箱外面貼著一張紙:法院傳票。

 陳迅很好奇,法院找他幹嘛?

 回去衝了個澡,套了條短褲,拿著信箱鑰匙下樓,打開信箱,發現裡面有十幾封信,最上面的是法院寄過來的,其他的都是水費電費燃氣費等等。

 陳迅帶著好奇和一疊信上樓,把繳費清單扔垃圾桶,拆開法院傳票。

 看著內容,陳迅真的是無語了。

 申請人名字叫顧妙柔。

 顧妙柔去森林公園的廁所洗滌衣服,中途覺得勞累,嘗試靠自行車休息,自行車沒有承擔起顧妙柔的體重,倒在地上,顧妙柔也跟著倒地。

 顧妙柔女士今年63歲,體弱,腿骨和腕骨骨折。

 廁所旁邊沒有任何停放自行車的標識,也不是停放自行車的場所,車主陳迅隨意停放自行車,也沒在自行車上防止任何危險標識,導致當事人顧妙柔女士摔倒。

 車主陳迅雖然事後採取補救措施,將顧妙柔背到馬路邊方便救護車救助,但是,並不能改變車主引發當事人受到重大傷害的事實,顧妙柔委託春暉律師事務所,要求車主陳迅賠償顧妙柔女士醫療費27.53萬元,精神損失費,誤工費12.27萬元,並支付律師費。共46.66萬元。

 也就是說,陳迅把自行車放廁所旁邊,去上了趟廁所,顧老太太去扶車,車倒了,顧老太太摔傷,就找陳迅賠償46萬。

 陳迅記得清清楚楚,當時他怕車擋住別人上廁所,特意放在靠邊的地方,不擋道。

 把律師函拍照,發給牛律師。

 沒多會兒,牛律師主動打電話過來,一邊打電話一邊笑:“陳迅,你是不是幹了什麼壞事,這種奇葩的事情都能攤你頭上。”

 “先別說其他的,你銀行賬號給我,我先聘請你為家庭律師,這次官司肯定要找你幫忙。”

 “不急,先別談錢,這個官司打下來,非常典型,能提高我們谷紅律師事務所名聲,免費。你先去出事的那個公園,看看有幾個攝像頭,方便我們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