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松寒 作品

第220章 桃色緋聞

 是啊,一個是如花似玉的美女鄉長,一個是從市委大院下來的風流掛職副書記,一個是乾柴,一個是烈火。天上掉下來個“簡弟弟”,又有英雄救美之前因,自然是以身相許之後果嘛,月黑風高夜,求歡偷情天,能不搞出點兒事嗎? 

 也許,流言蜚語要比自己想象的還要惡劣,不知道已經有多少個版本了。 

 當然啦,清者自清,濁者自濁,沒做虧心事,不怕鬼叫門。自己一個男的,又是掛職副書記,西門小鎮建完,幾個月一晃而過,到時候拍屁股走人,怕什麼呢?! 

 但是,歐陽雪還在呢,她怎麼辦?! 

 想到風情小鎮建設,簡挺很著急。這個農宅拆遷,原來自己以為,村裡有西門安,應當平安無事。現在看來,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十天之內,動遷群眾不能如期搬離,那麼拆遷就得等到正月結束。這就意味著,風情小鎮的建設,很無謂地白白浪費掉兩個多月! 

 上午小賴子的話很有代表性,還有甦醒然的提醒很及時,至少得抓緊考慮幾個方面: 

 第一個是,既然臘月不搬家,就得尊重群眾的習俗。這意味著,在十天之內,涉及到的45戶群眾,必須搬出原住宅。這需要,幫著群眾找過渡房,幫著群眾搬家,之前還需要做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畢竟正如小賴子所說,窮家難捨嘛。 

 第二個是,安居才能樂業。原來只是考慮群眾可以過渡,但這只是權宜之計。你把人家房子拆了,長久往哪裡住呢?新房子往哪裡建呢?位置需要立刻確定下來。村裡有合適的位置嗎?如果安置地址距原村莊太遠,動遷戶願意去嗎?而新安置房,是涉遷群眾自建呢?還是鄉里、村裡統一建?如果是自建,當然還得按照小鎮的規劃,設計統一的房型和風格,等等。以上這些,如果沒有明確說法,人家怎麼會在十天之內,就心甘情願,捨棄原宅呢? 

 第三個是,小賴子說的原宅基地的位置問題。這45戶群眾的原宅基地,本來處於風情小鎮的中心,可謂黃金地帶。一旦搬到新的安置點,肯定遠離了中心,從做小生意的角度說,簡直是雲泥之差。這就必須有個明確的政策,比如,小鎮規劃的茶肆歌樓之類的,必須優先考慮安排動遷戶,方便他們在小鎮中的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