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冰 作品

第164章 排除嫌疑

 案發當天上午,王鵬程和楊莉一同去五公里外一戶農家借麥子,午後返回,在吃過午飯後,王鵬程和楊莉精蟲上腦,就在村邊的野地裡鬼混起來。

 下午,太陽落山後,王鵬程去新塘村一戶村民的菜園裡偷了一些辣椒,茄子,黃瓜等到楊莉家做晚飯吃。兩人吃了晚飯後,王鵬程在楊莉家看電視到十點三十分才離開。

 臨梓縣刑偵隊長周偉林認為王鵬程有作案時間,且和根據現場鞋印刻畫的嫌疑人身高和年齡相似。

 秦仁杰立即傳訊王鵬程,並對他進行訊問:五月二十八號上,你在做什麼?

 王鵬程:那天晚上我就在楊莉家裡。

 秦仁杰:你在楊莉家裡做了什麼?

 王鵬程:我偷了一些菜去楊莉家做晚飯吃。吃完晚飯後我就在她家看電視,十點多鐘我提出想留宿,楊莉不肯,說除非我給她錢。

 秦仁杰:你是什麼時候離開楊莉家的?

 王鵬程:二十二點三十分左右我起身走,楊莉送我,走到她家院子裡的天井邊時,我問她:我們都有幾年的關係了,還要錢嗎?楊說:不管誰沒錢就不行,你別想白膘我。我氣惱之下抓起楊莉的頭髮薅倒在地,然後騎在她身上,用刀戳進了她胸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