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顧明珩

 聽說當時福華長公主,還準備在自己五十歲壽辰的時候,向聖上請旨,準備給自己這個寶貝孫女討個縣主的爵位呢。 

 沒想到壽辰還沒到,旨意也還沒請,這位六姑娘就失蹤了。 

 而他們這些伺候在王爺身邊的人,也最清楚王爺這十年的執念。 

 十年前。 

 明家那位小姑娘六歲,王爺也才十六歲。 

 那時王爺還沒去戍邊領軍打仗,只是一個鮮衣怒馬酷愛玩樂的少年郎,一日,他照常騎著馬去郊外打獵,途中遇見一輛馬車,見那馬車裡有人哭哭啼啼,王爺還以為怎麼了,便隨口派人攔住問了一句。 

 馬車裡面是一對夫婦,還有個看不清樣貌的小姑娘。 

 那時,王爺還不知道明家那位六姑娘失蹤了,聽那對夫婦說孩子不聽話,非要吵著回京城買蜜餞,但他們夫婦還急著回家奔喪呢。 

 他也就沒說什麼,只解下腰間一隻鑲著金邊的荷包。 

 顧明珩長這麼大,自然不會再隨身帶什麼糖果、蜜餞,但想來小孩子都喜歡新鮮好看的物件,那裡面裝著他平日用來賞人的金豆子,滿滿一袋子,也夠那小孩數一路了。 

 他那會,沒有對那對“夫婦”產生一點點懷疑。 

 那個時候的顧明珩,張揚恣意、隨性不羈,因年少又身份貴重,從來暴露在他眼中的,都是最好的。 

 他雖然出生就沒了爹孃,卻被自己的皇帝兄長一手帶大。 

 當今天子對他如兄如父,那一份疼愛,就連他膝下那幾個皇子都從未享受過。 

 幼時,他又被封為長安王。 

 他年紀小、輩分卻高,滿京城的人都得捧著他、敬著他,誰捨得把那些髒汙事給他看? 

 誰又敢把這樣的事,說與他聽? 

 他又豈會想到那對“夫婦”,其實根本不是什麼夫婦,只不過是一對為了生意,勾搭到一起的人販子。 

 而裡面那個因為哭紅眼睛、披頭散髮的女孩,也不是他們的孩子,而是他那個福華姑姑最寵愛的孫女。 

 按照輩分,她還得喊他一聲小叔叔。 

 可顧明珩最不喜歡小孩。 

 就連他皇帝哥哥家的幾個小男孩,他都不喜歡,更不用說,這種一看就容易哭的女娃娃了。 

 他對她自然也不算熟悉。 

 雖然以前見過幾次面,但他這樣的少年,又豈會與女娃娃為伍,頂多是碰過面,打過招呼,沒什麼太大的印象。 

 顧明珩當時就這麼與那輛馬車擦肩而過了。 

 那對夫婦道著謝,離開的時候,顧明珩看著馬車裡那個穿著紅衣的小女孩,還皺著眉提醒了一句:“再怎麼樣,孩子還小,別動不動就打,好好給她梳個頭,看著邋遢死了。” 

 那對夫婦自然是陪著笑答應了:“我們這就梳,這就梳。” 

 顧明珩全然不知,他們嘴上陪著笑,手裡卻拿著一把匕首,死死抵在小女孩的腰上。 

 只要她敢亂說什麼,那把匕首就會深深地扎進她的皮肉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