爪爪此世之鍋 作品

第1013章 審判4

 辯方辯稱,南惠子部6月11日上午接到得月子總部命令。同日上午9時左右,南惠子指派師弟和頌子(已擊斃)在甪年鎮上方高聲通知居民不得離開小鎮範圍,否則軍法處置。 

 但部分甪年鎮居民沒有服從南惠子部的命令,從6月11日下午開始陸續向鎮外逃離。南惠子等人發現這一情況後立即分頭進行阻攔,但效果不佳,依舊有數百居民逐漸靠近到甪年橋附近。 

 下午5時22分,在反覆警告無效後,和頌子殺死孟玉舟等平民14人並摧毀大橋,至此居民終於返回家中。 

 “6月13日在鎮南山道上截殺朱宏飛等平民22人也是出於同樣的理由。”辯護人彌原子稱,“被告只是執行上級命令,在反覆勸說無效的情況下殺死部分平民,目的是震懾其他平民而非殺戮。” 

 彌原子話音剛落,旁聽席傳來一片罵聲,不僅是罹難者親友,大多數旁聽民眾也跟著罵。 

 戰場上殺死對方戰鬥人員可以理解,畢竟是戰爭。但殺戮平民不可接受,無論是不是來自上級的命令。 

 “肅靜!” 

 審判長陳慶雲再次敲槌維持庭審秩序,讓彌原子繼續進行辯護。 

 彌原子稱,6月17日有數百居民趁著夜色掩護,打算強渡甪年河逃離小鎮,當夜值守的和頌子發現後,在未取得首領授意的情況下,擅自施展水靈術法掀起巨浪,造成117位平民死亡。 

 他的這個說法,實際上是打算將鍋全部甩到和頌子身上,反正和頌子已經死了,無法追究責任。和前面幾次死亡事件不同,甪年河水淹事件死亡人數特別巨大,必須甩鍋。否則按照仙凡法典的定罪原則,這個數字足夠將兩位8品修道者送上斷頭臺。 

 公訴方几人互相看看,眼神中都帶點無可奈何,甪年河水淹事件沒有足夠的證據鏈指向三名被告。雖然還有少數倖存者,但當時是深夜,倖存者也不可能看清到底是哪個道人施術引發洪水。 

 公訴人沈謙起立傳喚證人,一位名叫詹玉泉的倖存者走上證人席。 

 “詹玉泉,請問6月11日當天,是否有道人警告你們不要離開甪年鎮?”公訴人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