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安晨曦 作品
第313章 我要你的命
方明旭魂不附體地過了幾天渾渾噩噩的日子後,接到了律師函。
程司寒狀告他謀殺。
方明旭剛開始打算認罪,在律師和妻女的勸解下,也是牽掛妻女,他想要脫身,想盡一切辦法脫身。
最終,官司以方明旭有精神疾病被判免去刑責,但被關進了精神病院。
就這樣,方明旭在精神病院裡過了三年。
凌霜聽完方明旭的懺悔,眸光閃動,看向方父的墓碑。
原來,她的生父還是惦念她的。
“霜兒。”方明旭低聲道,“爸臨死之前還記掛著你,是我沒盡到責任,你不要記恨他。”
凌霜只看著墓碑,沒有說話。
“我知道我犯下了無法原諒的錯,錯都在我,我也沒資格請你原諒。”方明旭請求道,“我想爸爸在世的話,看到你長得這麼亭亭玉立,肯定很欣慰,你能不能給他舉個躬,也算是對他盡點孝心吧。”
畢竟這是給了她生命的人,儘管是因為過錯而誕生。
念著親情,凌霜點了點頭,離開了程司寒兩個身位,走到墓碑的正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