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跡 作品

第 51 章(修改細節、調整情節)





“怎麼這麼爽快。”沈夏狐疑。




她灌了口冰水,湊近確認。




“真的沒——”




話音未落,李羨手裡一空,手機被沈夏奪走,“我知道你有云盤備份!”




李羨無奈,“我很久沒用過雲盤了。”




沈夏三兩步踩上沙發靠背,翻出雲盤軟件,跳過開屏廣告。




看到裡面的相片,她愣住。




李羨回到吃飯的矮几前,察覺她的異樣,“怎麼了?”




“沒什麼。”沈夏說,扶牆從沙發上踏下來,將她的手機放回桌上,拆開一旁的盒裝橘子,“沒我的醜照,還挺意外的。”




今晚看的是喜劇電影,兩個人笑得前仰後合。




碰到喜歡的臺詞,李羨順手想要拍下來,進入手機桌面,頓了下神,鬼使神差打開雲盤App。




之前開了自動同步,但是有大半年沒點進來了,同步並不及時。




剛才沈夏點開,它多了幾張近期的照片同步。




李羨捺著屏幕向下翻了翻。




幾張春天在花園拍的夜景相片,海棠招展穠麗。沒記錯的話,那天還拍了許多張燈火通明的別墅。




後面果然是別墅照片。




然後鏡頭偏移。




幾何線條的花園洋房背景,磚石外牆,走廊寬綽。




人物站在鏡頭右側,身上是件深灰色大衣,高峻挺拔,像素模糊,隱在暗處的面龐更加深邃。




笑意漸漸淡去,李羨視線頓片刻,滑動手指,飛快地掠過這幾張。




背景一轉,變成臥室,鏡頭裡只剩下一張熟睡的臉。




她微怔。




相片裡的人側著身子,頭髮散落滿枕,臉頰一道淡淡的凹痕。




幾分恬靜可愛。




拍攝時間也是那晚。




顯然並非她自己拍攝。




那個時間,也絕無第三個人的可能。




手機屏幕光線瑩瑩映照沉默臉龐,李羨愣了好一會兒了,沈夏推她,“幹嘛呢?”




李羨收斂目光,眼睫輕顫,“沒什麼。”




拂指退出App。




沈夏沉默片刻。




她剛才看到這裡面的照片了。




只是不知道該說什麼。




她不知道李羨會不會難過,又怕自己開口,她才真的難過。




沈夏撿起一顆橘子,試圖轉移注意力,“哎,有紙條哎。”




她展開附在橘子皮上的紙條。




“羨羨,你的節目我們都看啦,很優秀。最近過得好嗎?工作再忙也要注意身體。”字跡歪歪扭扭,沈夏借光,眯起眼睛,“誰啊?你的粉絲?”




李羨接過紙條,垂下眼睫,“是那裡的住家阿姨。”




沈夏心裡咯噔一聲。




預感不妙。




某個點牽拉神經,自以為早已消化的情緒紛紛外湧,奔湧,起伏不定。




李羨盡力剋制。




投影光線明暗錯落,雜塵遊動。




沈夏將電影的聲音調小,“說說吧。這麼大的事,你總是雲淡風輕的。越掩飾越說明心裡沒過去。”




這段時間曾家的事她作為旁觀者一直在關注,才得知孟家老頭去世不久,李羨失魂落魄地從銀江回來,說自己要離婚了。




李羨蜷腿,用手臂環住膝蓋。




不知道過了多久,也許是一幕戲的時間。




她開口講了老爺子去世留下遺囑的事。




沈夏訝異許久,“這遺囑也太狠了......原本這事還有餘地,現在這怎麼......”




“你也覺得沒得選。”李羨惆悵,“我大概明白老爺子的意思,他最看好孟恪,所以要求他走一條最保險的路,對他沒有幫助的角色就會被替換掉。”




關於為什麼這個訂婚對象偏偏是曾現瓊,李羨跟孟子瑋求證過。




因為孟恪身份太特殊了,萬一曝光,就是另一重震盪。他現在必須得到權齡的支持,權齡的外甥女曾現瓊就是她支持的理由。




沈夏發現自己連咬牙切齒都沒理由,只能窩火道:“但是就因為這件事跟你分手,也太不近人情了。”




李羨搖頭,“走訴訟這條路,就是沒打算離婚,那邊的婚約,他也不能不承認。”




沈夏驚訝,“他沒放棄你。”




李羨抬起眼睛看她,“暫時沒有放棄。”




沈夏猶豫片刻,梳理思路,“這只是權宜之計,遲早還是要面臨選擇,對嗎?”




“他的意思應該是到了某個時間點,那樁婚約會解除。”




沈夏說:“可是你......”




李羨忽爆發情緒:“我要等多久?等待的時間裡,我在外人看來就是他的前妻。有結婚證卻只能做情人?”




這話是毫不留情的控訴,可沈夏覺察到一縷別樣情緒。




總覺得如果只是這個理由,事情不會到今天這個地步。




斟酌中沉默了兩分鐘。




沈夏試探道:“可是他現在好像不同意離婚。”




直接去民政局領張離婚證,不管是她還是他,面臨的局面會明朗很多。




“嗯。”李羨勉強擠出一絲笑容,“可能他這種人沒有被分手的概念,只有他甩別人,沒有別人甩他的道理。”




“那你們......”




“我也不能怎麼樣,只有慢慢往後拖。反正感情對他來說是可以培養的,換誰都一樣。等他哪天意識到這件事,說不定就直接通知我去領離婚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