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香丁釗 作品

第九十一章 逃跑

  她沒有說給你,不用你還。

  幾兩銀子,或許會讓這孩子走上一條自強之路。光善良、心軟還不夠,還要強大。特別是瘸了腿的丁四富,更要自強自立。

  丁香打開櫃子,從裡面拿出那個大匣子。裡面有一些首飾,十二兩銀錠和碎銀,一些銅錢。

  金項圈是丁釗買的,銀項圈是丁壯買的,花是張氏買的,銀鐲是錢大娘送的,銀子是她要的。

  每次用她的主意掙了錢,她都會向爺爺要一些。再加上壓歲錢,就攢了這麼多,比上班了的大哥還富有。

  錢大娘是錢二當家的媳婦,目前為止丁香還沒見過他們夫婦。他們知道丁香是丁壯的寶貝,偶爾會讓丁立春帶些吃的用的給丁香。

  丁香拿出一個荷包,先抓了一把大錢放進去,大錢沒數。

  又拿了三個小銀錠子跟丁四富說,“一定要跟盼弟姐說清楚,這三個是銀錠子,每個二兩,相當於兩貫錢,只有多用錢的時候才拿它。”

  像丁盼弟和丁四富這樣的人,連銀子都沒碰過,要講清楚。

  丁四富神色更加鄭重,他只聽說過銀錠子,原來長這樣。

  他點頭說道,“一個是二兩,值兩貫錢,我知道了。”

  丁香又拿了十顆小銀角子放進荷包,“每個小銀角子是兩錢,相當於兩百文大錢。錢不露白,把這些錢分開放。讓盼弟姐穿三富的衣裳,扮成小子出門。

  “若她沒有地方可去,就去縣城北面的碼頭坐船,坐船比走陸路安全。不管往京城方向還是往錢州方向,下船的地方都比較富餘,好找掙錢的機會。要從山腳小路走,錯開從縣城回來的丁家人。”

  雖然這個時代管的比較緊,出門要路引,置產要戶籍。但丁盼弟剛剛十二歲,扮成男孩跟在誰家後面,還是好矇混過關。

  丁四富笑的眼睛都沒了,把荷包揣進懷裡,給丁香作了個揖說道,“謝謝香妹妹。這個情我記著,也不會把香妹妹說出來。”

  丁香跑去廚房拿了幾個早上吃剩的二米麵饅頭,再把剩下的幾塊扒雞一起用荷葉包上,塞進丁四富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