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封臣 作品

第9章 程咬金東阿稱老虎

 第九回 程咬金東阿稱老虎

 莫氏夫人帶著七歲的程咬金來到了兗州東阿縣。到這裡,莫氏夫人可以說是舉頭無親,抬頭無故。她不是告訴寧氏夫人要投親嗎?她這裡有一個孃家大哥嗎?那都是寬慰和欺騙寧氏夫人的話,是善良人撒的謊言。

 莫氏夫人知道自己的兒子再跟秦瓊在一起,會拖累人家。秦瓊是個好苗子,不能讓自己的孩子拖累,不能讓自己的孩子惹人家煩。

 寧氏夫人心裡怎麼想的,莫氏夫人能不知道嗎?她是個非常聰明的女性,察言觀色,早就瞭然於心。知道寧氏夫人已然產生了想搬離自己家的念頭。只不過人家顧及面子,一直沒有吐露。既然兩家交情這麼好,為什麼非得走到把臉撕破的那一步呢?也許,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乎江湖。這是兩家最好的結局啊。另外,過去自己家有房子,收留老秦家,莫氏夫人覺得心安理得。可是現在呢?隨著倆孩子慢慢長大。是人家秦安掙錢來養我們孃兒倆,確實,一個人養兩家,負擔太重了。莫氏夫人就是這麼一個女子,他幫助別人可以,但是絕對不願意拖累別人或者給別人添麻煩。所以,莫氏夫人就想:“我別等寧姐姐開口說搬家了。乾脆,我搬家得了。”在東阿縣斑鳩鎮小筢子村,還有丈夫程婁程有德的一處祖產。我就搬那兒去。

 東阿縣是座古縣。為什麼叫東阿呢?因為這個地方在戰國時期地處齊趙兩國邊境。境內有條大清河流經入海,河這麼一打彎,就形成了大陵,就是土陵。陵者,阿也。在趙為“西阿”,在齊為“東阿”。東阿的名字就從這兒來的。

 東阿是老程家的祖居之地。程咬金他們家往上倒,十三代祖宗,就倒到三國時期的一位大名人了。聽《三國》的都知道,曹操手下有位大謀士叫程昱程仲德,這就是程咬金的十三代世祖。一代一代往下傳,傳到程咬金他爹,叫程婁程有德,在老程家的族譜上都有記載,所以東阿程氏也是個大家族啊。

 本來程有德家住在鄉下,當官之後,我們說過,程婁程有德這個將軍特別會算計,會理財,會投資,在歷城縣就買了一所宅子。在老家,還有一套祖宅,祖宗傳下來的,就在斑鳩鎮小筢子村。

 這個斑鳩鎮是東阿縣最大的一所鎮店,大到什麼程度?斑鳩鎮的繁華程度一點兒不次於縣城。甚至有些設施比縣城還繁華。說可能嗎?可能啊。您不信?現在也是啊,您到南方看看。有些鄉鎮繁華程度比縣城還熱鬧啊。東阿縣就這樣,最大的鎮店就是斑鳩鎮,又稱斑鳩店。為什麼叫斑鳩鎮呢?東阿這個地方,我們知道現在有個美譽叫“喜鵲之鄉”,這個地方盛產喜鵲。過去有個詞叫“鵲巢鳩佔”,說有種動物叫鳩,它不大會自己孵卵,那怎麼辦呢?自己怎麼繁衍呢?就把卵下到鵲巢裡。把人家鵲下的卵給撲騰下去,讓鵲幫它孵出小鳥來。這就叫做“鵲巢鳩佔”,又稱“鳩佔鵲巢”。這鳩就是斑鳩。當然,也有人說不是,應該是一種布穀鳥,這種布穀鳥在古書上叫鳲鳩,所以鳩佔鵲巢的鳩應該指的是布穀鳥,它不是斑鳩。這有爭議,也有很多人認為是斑鳩。所以,有喜鵲的地方,斑鳩也特別多,尤其這個鎮子一帶也盛產斑鳩。故此,這鎮子就被稱為斑鳩鎮。

 這一所大鎮店有n多村組成,其中離斑鳩鎮最近的,可以說就在斑鳩鎮旁邊的一個村子,就叫做小筢子村。為什麼叫小筢子村呢?這個村子男女老少都善於竹編活,編筐編簍,最擅長的用竹子編筢子。連當地的手工藝土特產就是編筢子。這裡的筢子編得非常結實、非常的細膩。本來這一塊兒統稱筢子村。後來突然間有一道河改道把這一塊兒分成兩地了。那小的一塊兒叫小筢子村兒,大的一塊兒叫大筢子村。老程家的祖產就在小筢子村。在這裡有一個院,兩間茅草屋。過去程將軍在世的時候也沒人住。因為老程家的祖墳不在這個地方。程將軍的祖上在這個地方房地產投資,投資的這麼一所住宅就留給程婁了。所以,周邊沒有什麼親戚。程婁在世的時候就託鄰居老王頭給看著這個家。平常給打掃打掃,一年稍微給點錢,一直無人居住。但莫氏夫人知道啊,手裡也有這張房契。所以,才敢把歷城縣的那套房子留給寧氏夫人、留給秦瓊,她這才帶著程咬金來到了這所祖宅。

 找到了鄰家老王頭兒把房契拿出來。老王頭一看,“哎喲,鬧了半天,是莫夫人吶。哎呀,你們可回來了。行啊,這個房子就算物歸原主了!”山東人都很實在,老王頭就把房子鑰匙交給了莫氏夫人。打這之後,莫氏夫人帶著程咬金就住在了斑鳩鎮小筢子村這所祖宅裡。

 這下,真是孤兒寡母了。再扶養程咬金,比原來難上加難了。原來好歹是兩家互相照應,還有一個秦安能打外面跟現在不一樣了,現在只能靠莫氏夫人一個人養程咬金了。這程咬金吃的還多,一個人能吃三個孩子飯。可苦了莫氏夫人了,家光有房子沒有土地,沒辦法種地,所以沒有經濟來源,平常靠著給別人縫補漿洗,那能掙多少錢呢?有的時候到斑鳩鎮上撿點破爛,拾點菜葉子,以此為生。

 那常言說的好:窮人的孩子早當家。程咬金,你別看皮,別看淘,但是特別孝順,在娘面前聽孃的話,對娘是百依百順,娘說什麼自己幹什麼。看到娘養活自己如此辛苦,程咬金首先反應的是:“我得給我娘減輕負擔,我得儘快養活我娘,我不能讓我娘養活我呀!”七八歲的時候,程咬金沒辦法。等過了十歲,程咬金長得比別人十五的那小夥子都高,又高又壯啊。雙膀一晃,有成年的力氣。這個時候,程咬金就不在家待著了,天天在東阿縣、在斑鳩鎮上晃盪。什麼活都幹,只要他幹得了的。他摔過坯、拉過磚、放過羊、牧過牛,夏忙秋收的時候,幫人割過麥子,攬過豆子……別看他年歲小,力氣有啊,能當成年人使喚,給的工錢還是成年人的一半。所以,很多財主奸商都愛用程咬金,使喚傻小子唄。就這麼著,程咬金的又晃盪了幾年。這幾年當中,程咬金可以說把東阿縣城達官貴人、富戶人家那些嘴臉看過了一遍,小小年紀已然懂得了人情世故,也看到了世間的黑暗。等到程咬金長到了十五六歲的時候,那就了不得了,已經成了成年小夥子了,雙膀一較,力有千斤!也不知道他為什麼那麼大力,有沒有科學根據,不知道,人家天生神力。這個時候,程咬金就可以幹一些成人乾的工作了。幹什麼呢?什麼掙錢多,就幹什麼。給人看過賭場,替人要過欠賬,紅事兒的時候抬花轎,喪事兒的時候抬大槓……反正有的是力氣,賣力氣唄。但這個時候,如果你再少給他錢,如果再欺負他,程咬金就不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