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孫小月 作品

第二千五百六十四章 休妻?納妾?

    “可她已經嫁過來了。她出事,我負有一大半責任,怎麼能隨意把人家休棄?我靳嵐還不是這樣無恥之人!”靳嵐震驚於母親的絕情,也覺得悲哀。

    為什麼在母親眼裡,一個女人的價值,僅僅是能不能給靳家生出個兒子?

    她自己不是女人嗎?

    為什麼不能體諒另一個女人的悲慘,還要往人家的傷口上撒鹽?

    靳嵐覺得眼前的母親很陌生。

    他是讀聖賢書長大的,知道香火傳承的重要,也更知道什麼叫忠,什麼叫義。

    雖說他對賀氏沒有愛情,但起碼有幾分溫情在。賀氏如今這樣的情況,他絕對做不出拋棄她的事情來。

    因為妻子不能生育就拋棄,豈非是小人行徑?

    靳夫人見他堅決不肯,也來了火氣:“難道你想讓靳家絕後?”

    “兒子不想。”

    “既然不想,如今賀氏不能生了,你打算怎麼辦?!”

    “兒子是不想,但若命該如此,兒子也接受。”

    “混賬話!”靳夫人勃然大怒,“那好,你不肯休了賀氏,我會做主給你再納幾房妾室。你放心,憑靳家的聲望,即便給你納妾,進門的也都是閨閣小姐,做貴妾。絕不是外頭不三不四的人。無論誰先生出男孩,即可扶正。如此一來,你便有嫡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