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九玄 作品

第44章 驛驢寄信

    桌子上堆了厚厚一疊文件,忙了一上午,才處理了一小半,他終於知道要當個好縣令並不容易,需要他處理的事實在太多。

    例如民事相關事務,一般是捕快巡邏時,百姓們上報的。

    小事捕快可以直接調和,調和不了的,便將涉事人帶入縣衙,由文吏寫成文書,交到縣丞衙,縣丞提出解決方案,最後交由縣令審批。

    如果縣令同意,便非常輕鬆,直接通過即可。如果不同意,要麼交回縣丞衙,令縣丞重新出個方案,要麼自己想一個解決方案。

    所以說如果有一個好的縣丞,陸原便可以輕鬆很多,但他如今和李縣丞翻臉,自然需要細細審批,馬虎不得。

    民事政務十分瑣碎,例如誰家偷了誰家雞、城西雞鳴山有大蟲出沒、城東一座木橋坍塌了等等。

    除了民事政務還有刑事政務,過程完全一樣,不過換成了由縣尉衙給出解決方案,最後再由他審批。

    除此之外還有商業、稅收、分田、吏員調動、俸祿申請等諸事需要審批。

    其中陸原特別留意了一下俸祿,南唐官員俸祿有三項收入。

    其一是分田,唐朝時期永業田制度被取消,只留下了職分田制度,七品官員可分得四頃職分田,由自己挑選,可以僱人耕種,田租每畝收租不得超過六分。

    不過這種俸祿是一年一收,要年底才能收糧。根據當前畝產,陸原計算了一下,如果收六分的話一年大概可以收租六十多兩銀子。

    第二項是發糧,七品官員一年可發一百石糧,一石等於十鬥,目前米價一斗五十文錢,相當於五十兩銀子,不過也是一年一發,目前指望不上。

    第三項是銀錢收入,正七品官月俸十兩銀子,一月一發,陸原目前就盼著這個了。

    官員俸祿一般是由司戶佐擬好本月向戶部申請的全縣俸祿單,獲得批准後朝廷便會發一份領取憑證。

    京官在京倉領取,地方官員則在最近的正倉領取,取錢後,由縣令主持發放。

    陸原眼下還有八十多文錢,距離月底只有不到十天,精打細算一番也撐得下去,幸好搬到縣衙,免去了一筆房錢。

    縣衙工作制度由早上辰時起至晚上酉時結束,相當於後世的七點到五點,午時是休息時間,工作十天休一天。

    不過這種制度根本約束不了官員,比如陸原來之前,李文誠四人便根本沒有遵守上下衙時間,每日都是過來晃一晃,露個臉便離開了縣衙,有事的時候更是來都不來。

    手下工作則交由心腹吏員處理,根本無人敢管他們。

    現如今有陸原杵在二堂,幾名官員心中都有些苦悶煩躁,長期養成的懶惰習性已讓他們很難耐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