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迷蹤 作品

恐怖的女子公寓7


                 警方努力追查胡和靜在地下室樓梯遇見的包頭巾女子的行蹤。這女子的打扮相當引人注目,衣服是鮮麗的紅色與綠色。因此,如果她從地下室上來就到外面而被人看見的話,目擊者一定會記得她。然而,卻查不出目擊者。

  站在不遠處談話的鄰人也表示沒有看見。此外,男子公寓那邊有人開著窗,在窗前彈奏曼陀琳和聊天,這些人應該也會看見,但他們同樣說沒有看見。

  雖然如此,也不能斷言這女子沒有從公寓玄關走出外面的道路。因為公寓院子電燈裝設不均勻,所以有些地方燈光照射不到,成為黑暗地帶。假使這女郎存心躲避,揀黑暗的地方走,從上面的窗口就看不見了。

  警察也在相同的時間,試驗性地從公寓窗口俯視。只有兩三盞電燈沿著道路排立著,投下光圈。這部分的光亮反而阻礙了其他部分的視野。

  此外,院子種植著五、六棵杉樹,從上面往下看,杉樹枝擋住了道路和草坪。

  既然如此,到外面的馬路時,應該會有人看見。可是,卻找不出看見的人。這條路往前走二百米左右時,就到了車輛往來十分頻繁的大街道。

  這裡行人多,車輛密,衣著鮮豔的女人不會沒有人看見才對。然而,儘管警察努力搜索,仍然找不出看見她的人。

  這條大街有許多流動性的出租車。假定這女子從地下室的浴室出來,在上樓梯之前遇見胡和靜,其後就宛如走在無人地帶,從玄關到院中小道,從院中小道來到大街攔出租車離開,那麼,從這裡走出後就應該有發現的人。

  警方通過出租車業者的協助,進行調查,卻查不出有哪一輛出租車載過這種打扮的女子。地點已經知道,而且衣著是一眼就給人留下印象的鮮豔色彩。所以司機不會不加以注意。

  看見那女郎的人只有胡和靜,因此開始討論這件事的真實性。不過,除非胡和靜是兇犯,否則沒有理由說謊,而她不可能是兇犯。

  刑偵支隊決定重新調查賴妙香。她有正當的不在現場的證據,所以倒不是把她視為嫌疑,而是作為追查兇犯的有力線索。換句話說,搜查愈無法進展,愈盼望從她的證言中找出線索。

  “問多少遍都一樣。”刑警的反覆盤問惹得賴妙香大光其火,“我知道的,只是最初說的那些而已,其它再問什麼,我都不知道。”

  然而。刑警們知道賴妙香計劃設立新娘學校,因此繞著圈子,婉轉地提出這事時,她馬上說:“對對,這事以前就在計劃了,因為我總不能一輩子當教師啊。”

  問到資本的問題時,她說:“放心,等我拿出具體的計劃時,已經有好幾位我的崇拜者表示要出資了。只是現在發表他們的姓名,對他們不方便,所以我不想說。對,不是光教裁縫而已,還有烹飪、化妝、插花等等,綜合性的,有興趣的科目都要教。此外,我要對教養科目大大加強。比方美術、文學、都要聘請優秀教師,禮儀則打算聘請外交官夫人宮玉美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