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迷蹤 作品

18章,真假難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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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天後,兩個刑警來到我們公司,在董事長兼總經理辦公室找我談話。我看了他們的證件,年齡大些的叫田春達,年輕的叫郝東。

  田春達先說話:“三天前,你們公司劉暢的屍體在白陽江的下游被發現了。警察檢查出是中毒死亡。但是自殺還是他殺,需要進一步查證。”

  劉暢的父母收拾劉暢的遺物,在一個衣服口袋裡發現一張紙條,上面寫著:如果我出了意外,害我的人就在我工作的公司裡。

  劉暢的父母向公安部門報了案,所以我們來到你們公司調查。”

  田春達渾身透著老練,一看就是個經驗豐富,足智多謀的人。他臉上的皺紋透著歲月的蒼桑和久經戰陣的痕跡。

  我向他和郝東點了下頭,說:“你們想調查什麼就說吧,我會盡量配合你們。”

  “我們想詢問你幾個問題,純粹是例行公事。”田春達說。

  “請問吧,我知道的我都會說的。”我很平靜地回答。

  “劉暢在公司裡工作如何,最近她遇到過工作上的難題麼?”

  “劉暢工作上表現不錯,也沒發現她最近工作上有什麼難題。”

  “劉暢與同事們的關係好麼?最近跟什麼人發生過矛盾麼?”

  “她這個人很隨和的,跟公司裡的同事關係都不錯,沒發現她最近跟什麼人有矛盾。”

  “她有男朋友麼?如果有,最近在感情上出過什麼問題麼?”

  “她好像沒有男朋友,我沒太注意這個。也沒聽公司裡的人談論過這個。”

  “10月11日晚上到第二天臨晨,這一夜你在哪裡?”問這話時田春達很注意地看著我的臉色。

  “我和章芳芳在我的家裡。我們就要結婚了,商量一些結婚上的事項。”我平靜地回答。這一點我和章芳芳早已對好了答案。

  “10月11日這天,你買過水果蛋糕麼?”

  一聽這話我心裡明白,警察已經對劉暢做了屍體解剖,而且查出她胃裡有水果蛋糕的殘留。我點點頭,“我在那天傍晚買了一個水果蛋糕,拿回家跟章芳芳吃了。因為她喜歡吃水果蛋糕。”說完這話我又說:“對不起,我要去趟衛生間。”

  田春達說:“你請便吧。”

  我走進衛生間,關上一個隔間的門,給章芳芳發了一個短信:“我說我買過水果蛋糕,與你一起吃了。”

  我之所以承認了買蛋糕,是因為我考慮到警察既然問我這個問題,很可能他們已經到各蛋糕店詢問過10月11日買過水果蛋糕的人。買這種蛋糕的人不會多,警察很可能查出了買蛋糕的人。如果我不說我買了蛋糕,如果讓賣蛋糕的售貨員跟我對質,我就會露餡了。隱瞞這個事實本身就是問題。我買了水果蛋糕,也不能說明我就毒害了劉暢。我坦然承認,反而可能減少懷疑。但我必須馬上告訴章芳芳我承認買蛋糕了,否則警察馬上問她,對不上號也會露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