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迷蹤 作品

第六章,嚴重的失竊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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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山市刑偵支隊接到西平縣公安局報告,在西平縣東郊東山又發現一具女屍。重案一組組長田春達帶著幾名組員連夜趕到西平縣。

  在縣刑警大隊大隊長引領下,田春達等一行人又連夜來到東山案發現場,此時已經接近半夜12點。報案人這時也接到通知來到現場,他名字叫齊大路,是東山的巡林員,四十多歲,很樸實的樣子。他向田春達說等人報告:“下午五點半左右,我在東山上聽到有很響的摩托車聲。我循聲用望遠鏡望去,只見兩輛摩托車高速在山路上奔馳。前面是個女的,後面是個男的。我以為他們是在飆車。心想,在這彎彎曲曲的山路上飆車可是太危險。不一會兒,我聽到好像有撞車的聲音,接著又聽到一輛摩托車開走的聲音。我想,那輛摩托車是不是撞山了?便下山去觀看,結果看到這輛摩托車翻倒在這,這個女的躺在地上,已經沒氣了。我用望遠鏡看他們飆車時,看到那女的揹著一個很大的揹包,但看到她的死屍時,卻不見了那個揹包,可能是那個男的拿走了。”

  田春達等聽完齊大路的報告後,問:“那個男子長得什麼樣?”

  齊大路回答:“他戴著摩托帽,看不清面容。中等身材,挺勻稱的。穿一身黑色運動服。”

  “他騎的摩托車是什麼樣?”

  “又高又長又寬大,是深藍色的。馬力肯定相當大。”

  刑警們這時已經打著手電筒仔細勘察現場,田春達問完話也加入勘察行列。天已經微微亮了,刑警們才勘察完現場,拉上了屍體向回返。

  在警用麵包車上,田春達分析說:“我仔細檢查了屍體,這女子是頭、頸撞在大樹上,由於頭帶著摩托安全帽,沒有撞破,但把頸撞斷了,導致死亡。”

  縣裡一個年輕刑警接到:“這麼說她是車失控撞樹而死,是不是可以算作交通事故死亡呢?”

  如果認定是交通事故死亡,那這個案子就應歸交警處理,而不應歸刑警處理。

  田春達又說:“我認為這個案子有很大謀殺的嫌疑。這女子被一個男子拼命追趕,她被追趕的原因可能有兩個:一是兩人飆車比賽。二是男子為搶劫、復仇、滅口、欲行不軌等原因而追趕女子,女子為逃脫傷害而加速飛車,結果車失控而撞死。”他抽了兩口煙又說:“第一種原因基本可以否定。在崎嶇山路上飆車是極其危險的,除了瘋狂的人,常人是不會這樣做的。何況飆車的雙方又很不對等,一個是男,一個是女;一個是普通摩托,一個是大馬力摩托。再者,如果是飆車,兩人必定認識,不會一個出了事故,另一個卻不管不顧棄她而走,最起碼應該打電話呼叫急救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