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迷蹤 作品

第二章, 窮鄰居,富鄰居14,15


                 14

  呂玉文想到了趙海。趙海是他的同桌,兩人每天在一起上學、玩耍,親密得很。最近趙海在北京的姥姥病重,他的父母趕到北京照看,趙海每天就到呂玉文家吃飯,晚上呂玉文陪他回家睡覺。

  晚上吃完晚飯,呂玉文又陪趙海回家。到了趙家,呂玉文對趙海說:“海子,你是我的鐵哥們,我有件事想求你辦。”

  趙海晃著大頭說:“咱倆之間還什麼求不求的,想讓我辦什麼事你說,我頭拱地去辦。”

  “這可是一件重大的事,還有危險。”

  “你想考驗我麼?為哥們我能兩肋插刀,刀山火海我也敢上。”

  “那我可就說了。”

  “快說吧,痛快些。”

  “我爸受人欺負,實在忍不住動了手,不想失手打死了人。警察現在正在調查這件事。我想救我爸,給我爸找個不在現場證明,你能幫忙作這個證明麼?”

  聽了這話趙海愣住了,做這種假證明,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又是打死人的案子,責任不小。

  看到趙海發愣,呂玉文說:“怎麼?不敢做?不敢做就算了,也不勉強。”

  “不,我敢,我說了,敢為朋友兩肋插刀,你這只是動動嘴麼。”

  “那我謝謝你了,你就是我家的救命恩人。”

  “言重了。你們全家都對我很好,拿我當親人,我為你們家做點兒事也是應該的。”

  “我們家對恩人也是要報答的,這是個鑽戒,你拿著,是我們家祖傳的,能賣幾萬塊錢呢。”呂玉文說著從衣袋中掏出一枚閃閃發光的鑽戒,遞給趙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