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十一 作品

第35章 名錶上的字

    第一次看到阿華和賴建偉在一起時,姜雲峰就交待七叔要想辦法阻止阿華和賴建偉一起,否則賴建偉會帶壞阿華。這種懷疑成了事實,讓姜雲峰不禁對賴建偉越發的懷恨在心。

    不久,到了城西拘留所,還沒下車,就看到拘留所出來一個人,正是阿華。

    阿華也看到姜雲峰,眼色從一開始看到姜雲峰的驚喜瞬間變成了驚恐,雖然姜雲峰臉仍腫漲著,但從眼睛也看出了怒氣,意識到可能要被揍轉身就跑,但跑沒幾步就被姜雲峰一個飛腿踢中屁股,身不由已倒地上了。

    姜雲峰喝道:“有能耐了啊,知道跑了,跑啊?”又踢了兩腳。

    阿華哭喪著臉說:“峰哥。”

    姜雲峰大聲說:“把我們的話當耳邊風了是吧?說多少次了別跟賴胖子混別跟賴胖子混,混出事了吧?把你爸都急成什麼樣子了?起來,這次我就這樣,下次你再讓我看見你跟賴胖子在一起,哼。”

    阿華起身跟著上了車,車子開沒多遠在一個大排檔停了下來。阿華好幾天沒好好吃東西了,這會兒姜雲峰叫了兩碗扣肉粉,阿華也吃了個精光。

    姜雲峰給七叔打電話,說是已經接到阿華了,讓他放心。

    大排檔正在集貿市場旁邊,阿華吃完米粉,姜雲峰又帶著去買了兩套衣服鞋子,這才回到車裡。

    姜雲峰斜著眼看阿華,說:“說說吧,怎麼進的拘留所?”

    阿華眼睛躲閃著,小聲的說:“我打遊戲沒錢買裝備,找賴、、、、、、賴胖子借的錢,後來沒錢還,就就就、、、、、、。”

    姜雲峰說:“這會你還不想說是吧?就什麼?”

    阿華說:“那天賴胖子找了我,要我去白圩接個人,並且交待我如果被人摁進警車,就老老實實的進警車坐著,警察問什麼都要應承下來,說我還未滿十八歲,被關幾天就放出來了。”

    姜雲峰怒罵:“你真是豬腦子,這麼聽人家說啊?人家要你承認殺人你也承認嗎?還要不要小命了?”

    阿華低下頭沒有做聲。

    姜雲峰看著阿華可憐樣,聲音也柔和了說:“怎麼就放你出來了?”

    阿華說:“不知道。”停了一會,說:“我簽完字聽隔壁的說,檢察院說證據不足,不予拘留起訴。”

    姜雲峰點了點阿華的額頭,說:“算你小子走運,碰上個明白的辦案人,否則你小子苦頭有得吃。坐著別動。”

    開車門下了車,離了有十多步遠,掏出手機打電話,十多分鐘後回到車裡,驅車到一家通訊店裡給買了手機和辦了卡都交到了阿華的手裡,什麼也沒說,小車再次起動時,來到了火車站,買了張火車票,說:“這張票是到廣州的,到站前一個小時你給五哥打電話,我之前跟他聯繫了,他去接你。到了廣州,你一切得聽五哥的。我只能幫你這麼多了,以後就看你小子了,要想清楚做什麼人,明白嗎?這裡我只給你三百塊錢,花完這些錢你就只能自己掙著花了。”

    阿華接過錢,低下頭什麼也沒說。抬頭時,姜雲峰已經走出候車廳,驅車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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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雲峰看了下時間,已經是十二點二十了,本來買了手機後要去工商局的,現在看只能是下午去了。

    從菜市場出來時,手裡提著一塑料袋的大蝦。沒多久,回到了農機小小院子。覃鳳益埋怨說:“雲峰,怎麼買那麼多?”

    姜雲峰說:“炸醉蝦那麼好吃,麻煩乾媽累點做多些,我明天可能要回村子去,我帶些回去吃。”還沒說完,手機響起來了,看時,正是詹士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