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已 作品

第188章 家族利益

    許朗之在美國犯的是重罪,馬雲峰急忙給許家老父發去電報,許家老父獲知後非常著急,立刻就給馬家匯去重金,希望能花錢免災,把許朗之保出來。當然,馬家也確實幫了忙,但也沒辦法改成無罪,只改成了輕判,就是這樣許朗之也得在牢裡呆上十五年。

    這十五年對於許朗之來說,可以說是度日如年,他天天被人打,晚上還要睡在便池旁,每到吃飯的時候,他都是最後一個打飯,等到他去打時,就剩下殘羹剩飯了。等十五年後他出來時已然成了一葉浮萍,父親被殺,弟弟和繼母遠在國內,自己也沒辦法回去。而他已經沒有了之前驕狂放縱的性子,身無分文,在監獄裡還被人打瘸了一條腿。幸運的是,馬雲峰念在與許家老父的感情收留了許朗之,許朗之便留在馬家幫忙,此時他終於體會到寄人籬下的感覺。五年後,經馬家幫忙許朗之娶了華商的女兒,總算在美國落下腳來,婚後育有一子,取名許孝文。

    七十年代馬雲峰去世,馬家的生意交給馬捷超掌管,馬雲峰去世前將公司的一部分股份給了許朗之,也算是對得起老友了。許朗之經過這麼多年的努力雖說談不上有多富裕,到底是在美國紮下根來,但他卻沒想過回國去找找同父異母的弟弟。

    改革開放後,許朗之得知許家在國內發展的還不錯,馬捷超就鼓動許朗之回國去分許家的財產,理由貌似很充分,他是許家的長子理應有權利分家產,不應只是分,更應該迎他回去做主。這些話說得許朗之頓感有理,於是,兩人便迫不及待地趕回國來找許志豪。

    許志豪見到流落在美國的大哥回來,自然是很高興,只是黃萬適時提醒許志豪許朗之回來的目的,許志豪簡單地想許朗之已是快七十的人,回來也就是探親祭祖的,並未把黃萬的提醒當會事兒。

    可等許朗之把來意一說,他心中的怒火就蹭蹭地往上竄,當年許家幾經災禍沒見這長子頂門立戶,而有難時父親拿出巨資保全,今天卻來爭奪自己辛辛苦苦掙來的家業,他豈能不氣。黃萬和兒子許文彪聽說也是氣憤不已。